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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始终是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无罪)而无耻(羞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规矩)。

——(摘自《论语》)

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

——(摘自《荀子·大略》)

材料二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签署并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1921年他却在《五权宪法》中指出:“在南京定出来的民国约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在一次讨论中他又说:“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国会且然,何有内阁?……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也未为晚。”

——(据李伟迪《孙中山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等)

材料三大英图书馆为纪念《大宪章》签署800周年,开展了主题为“大宪章:法律·自由·遗产”的展览。主办方还从全世界著名的法律文件中选取了陪展品。

——(据2015年3月19日《环球时报》)

(1)据材料一,从德(礼)刑(法)关系角度分别指出孔子和荀子政治思想的特点。

(2)据材料二,概括孙中山对《临时约法》不满意的理由,结合当时政局,指出他依然签署和颁布《临时约法》的主要原因,这体现了他怎样的政治品质?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释大英图书馆为什么以“法律·自由·遗产”作为展览主题来纪念《大宪章》签署800周年。“部分陪展品名录”中空白处应补充的法律文件是什么?任选其中一个补充的文件说明其人选的理由。
2 . 宪政是学术界的热门术语,中国学术界对它的推崇和研究可为炙手可热,其势头直追百年前 的宪政风潮。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作为舶来品,“宪政”一词何时在中文世界出现难证其详。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梁启超早在1899年4月《清议报》上发表的《各国宪法异同论》中已经使用宪政一词,至于是否属于最早使用尚有待考证。梁启超在其著述中将宪政解释为立宪政体,“世界之政体有两种:一曰有宪法之政(亦名立宪政体);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之政)。立宪政体,亦名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无限权之政体。有限权者云者,君有君之权,权有限;官有官之权,权有限;民有民之权,权有限。”……清末预备立宪启动后,宪政一词的使用渐渐增多。             ——张一兵主编《政治哲学关键词》
材料二:清政府最终决定“预备立宪”是资产阶级立宪派长期斗争的结果……以慈禧为首的最高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最高利益,为了消弭革命,为了笼络立宪派士人和实力派官员,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具有君主立宪国家宪法性质的文献——《钦定宪法大纲》,包括附件在内总共有40条。尽管《钦定宪法大纲》的核心是强调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却不能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此外,还规定了议院、选举方面的内容,确定立宪预备期为9年。无论如何,《钦定宪法大纲》含有资产阶级宪政的性质,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根据资产阶级“主权在民”原则,确立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约法仿照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构造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现代政治体制。
——杨宁一主编《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
材料三:今天(1940年2月20日)延安各界人民代表开宪政促进会的成立大会,是为了发扬民意,战胜日本,建立新中国。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孙中山曾说过“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世界上历来的宪政,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宪法去确认它。中国则不然,中国的革命尚未成功,国内除边区等地而外,尚无民主政治的事实。所以现在的宪政运动是争取尚未取得的民主,不是承认已经民主化的事实。这是一个大斗争,决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及其实践。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的特点及其进步意义。
2019-01-30更新 | 724次组卷 | 1卷引用:2011-2012学年新疆乌鲁木齐八中高三第四次月考文科历史试卷
3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787年“在费城所起草的宪法是实验时期最伟大的创造性的胜利……全世界都说过,像美国规模这么大的国家建立共和制度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居然兴起了一个新型的共和国,一个虽然疆域和人口扩大十倍,但依旧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一个其人民不是作为互相对垒的公民,而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联合起来的联邦”。

——[美]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

材料二   1875年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选出,任期七年,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立法权由参众两院行使,法律由总统公布、监督并保证其施行。总统的权力很大。他统率武装部队,任命文武官员,有特赦权,并可征得参议院同意后解散众议院。总统不对两院负责,仅对叛国事件负责,但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有关部长一人之副署。总统宣布议会闭会,有权召开两院特别会议,并能够宣布两院延会。总统有缔结并批准条约之权,在国家利益与安全许可时,总统应将条约内容通知两院。

——《世界文明简编》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1787年宪法是如何解决材料中的问题,同时又避免了专制政体的。
(2)从材料二可看出1875年宪法中的权力分配体现了怎样的特点?
(3)结合上述材料概括近代欧洲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资产阶级主要通过哪种形式巩固革命成果。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