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推行郡县制 | B.颁布“推恩令” |
C.平定“七国之乱” | D.实行行省制度 |
A.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
B.地方政府进一步收回财权 |
C.实行重武轻文政策 |
D.藩镇割据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
A.政权的政治与经济支柱是豪强大族 |
B.政治权力与经济势力出现严重分离 |
C.抑制豪强是缓解土地兼并的重要措施 |
D.经济手段是巩固专制集权的主要方式 |
A.表明军国大事是最终由朝臣议定 | B.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
C.起到了限制、监督皇权的作用 | D.有利于皇帝决策时集思广益 |
A.加强君权 | B.中央集权 | C.君主专制 | D.削弱相权 |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元廷制订了一整套比较严密的政策。将行省权力规范在大而不专的模式内。行省实行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行省多名官员中,常常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交参任用。重要政务“事从公议”,而且常有“众论不齐”的情况。成宗朝前后,行省官朝觐述职和不定期迁调,朝廷遣官钩考、巡察等,或经常举行,或成为定制。行省路以下官吏的铨调开用,由朝廷三年一次遣使举行。元代行御史台及廉访司法既注意对一般地方官府的普遍监察,更把行省当作地方监察的重点对象。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不惜打破自然地理界限,不顾区域经济联系,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局面。从而使行省官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材料二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及很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端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及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及各州政府之一切行政及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术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及其修正案第十条规定: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之权力,均由各州成由人民保留之。美国内战结束后,国会通过宪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
——摘编自任东来等《美国宪政历程》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代加强对行省控制的措施,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