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明初,“各地赋税每亩不过升斗”,但苏、松、嘉、湖等地有“每亩课至七斗五升的。宣德中加至一石以上,正统中又加至二石以上。弘治十五年松江府纳粮百余万石,多于金闽八府一州五十七县之输将”。当农民忍无可忍,社会面临动荡、战乱的危机时,统治者不得不进行某种“自救”性质的改革运动,……从农民的角度来说,由于始终被皇权专制制度压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早已吃够了“旬输月送无休息”的苦头,现在能够在重税、重役的压迫下喘一口气,因此还是欢迎统治者的某种“改革”措施的,社会秩序甚至可能由此暂时安定下来。但问题是,在皇权专制的无限政府的强力冲击之下,“改革”的那一条脆弱的“防线”根本无法阻挡“正税”之外再次出现新的杂税浪潮,农民哪里还有生路?于是,新的农民革命就又在酝酿之中了,最后,整个社会无可逃遁地坠入灭顶的深渊。
——摘编自李炜光《中国历史上皇权专制的赋税之弊》
材料二:1295年,英国由于战争的频繁爆发再一次发生了严重的财政危机,英王爱德华一世召开了由世俗贵族、教会贵族和平民三个等级代表参加的会议,代表们就征税额与国王达成了一致协议。这次会议被称为“模范国会”,标志着英国议会的诞生。议会诞生后,开始利用手中的“钱包权力”限制国王的权力。1297年,议会强迫爱德华一世签订了《宪章确认书》,征税须由议会同意即成定例,议会初步取得了对国王征税的批准权。从14世纪开始,议会逐渐取得了财政监督权。从征税权到财政监督权,议会的财政权不断扩大,这样议会和国王围绕征税权所引发的斗争更加激烈,并最终引发了1640年的内战,随之进入了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
——摘编自马金华《财政现代化与近代英国的崛起》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则材料体现的共同问题,并说明中、英两国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表现及各自的解决路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英两国解决问题的路径差异分别导致了怎样的历史结局。
A.反映了内阁权力向议会的延伸 |
B.推动了分权制衡机制的完善 |
C.说明议会对内阁的影响力增强 |
D.说明内阁左右了议会的立法 |
A.是保皇派对资产阶级的妥协 |
B.遵从了卢梭的民主思想 |
C.受益于政治现实和妥协精神 |
D.受巴黎公社的影响巨大 |
A.美国此时并未实现真正的独立 | B.经济发展需要强化中央权力 |
C.经济混乱导致各州间冲突不断 | D.邦联结构造成美国经济落后 |
A.主要维护了共和派的利益 | B.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 |
C.是特殊环境下妥协的产物 | D.拥有较好的理论基础 |
材料一 他(孟德斯鸠)批评共和政体容易走向“极端平等”,形成许多小暴君”,……主张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建立开明君主立宪制,也就是受国家基本法律约束的君主执政。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来保障资产阶级的利益。……他盛赞英国的政治制度用法律保障了资产阶级自由发展,使国力日益强盛……
——摘自王美芝《浅析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材料二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7年,连选得连任。
第三条 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总统统帅武装部队。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摘自周一良吴于廑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下册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孟德斯鸠关于“政体”的主张。从政治的角度指出这一思想产生的内外因素。
(2)与材料一相比,材料二的政治体制有什么特点?综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谈谈对英法两国确立不同政体的认识。
材料一 明清故宫建于北京城的中央,以南北为中轴线,坐北朝南,充分体现了皇权至上的封建统治思想,故宫城外是皇城,皇城外又有北京城,城城包围,显示了森严的等级制度。
明清故宫和皇帝的宝座
材料二 古希腊时期的雅典卫城,公民集会的场所被设计成半圆形的砖石建筑,并且是能够容纳几千人的剧院式结构,目的在于确保每一个参加者不仅能看到发言的人,也可以看见其他出席的人。
材料三 数百年前,爱尔兰议院模仿古希腊建筑构造了半圆形议事厅,而英国的威斯敏斯特宫内部则一直使用长方形的议事厅。后来这两种不同形状的议事厅在实践中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丘吉尔概括说:“英国议会机构的全部特质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上,即议会下院是长方形而不是半圆形的结构。因为长方形的会议厅更适合政党体制。对个人来说,所谓‘左’、‘右’立场很容易改变,但穿过发言席的行为需要慎重的考虑。”
——(美)迪耶·萨迪奇·海伦·琼斯著《建筑与民主》
古希腊时期的剧院遗址 英国下议院开会照片
材料四 美国国会大厦俯瞰着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这座由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亲自奠基的大厦,对历任美国总统来说都是一个需要小心应付的地方。
美国的开国者们因为长久的自治传统,……使他们对一个坐拥大权的政治领袖患有极大的忧虑,……因此他们想方设法地约束总统的权力。不仅是司法、立法制度上的约束,甚至在宪法中加上了弹劾权,对犯有“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的总统和其他行政官员进行弹劾,并予罢免。
——《大国崛起·美国》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的描述,能反映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哪两大特点?
(2)材料二体现了古希腊的民主政治的特点,但也有人认为“就是这种民主政治才是灭亡古希腊的真正的罪魁祸首”,请分析持这种观点的最有力证据应该是什么?并谈谈这给我们提供了什么可以鉴戒的教训?
(3)根据材料三所透露的历史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近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4)根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是怎样“约束总统的权力”的?
(5)上述四则材料所反映的政治制度在历史上都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请综合评价这些政治制度的相同点。(要求:不要分别叙述综合概括)
材料一 秦、汉时以廷尉主刑狱,魏晋末年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成为定制,隋代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行政机关刑部审批。唐制规定凡遇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决狱之权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皇帝圣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明、清均正三品,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通常古代地方的司法机关如在州和县级,是司法和行政合一的。历代的特务组织,如明朝的锦衣卫、东厂、西厂也都有司法审判权,甚至还凌驾于普通三法司之上,直接受皇帝管辖,自行审判、执行。同时,明清的会审制度也完善起来。死刑案件的最高决定权还在皇帝手里。中央集权在司法方面有了集中体现。
1902年5月13日,清廷颁布上谕:“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清史稿·志一百十九》记载:(1906年)改刑部为法部,统一司法行政。改大理寺为大理院,配置总检察长,专司审判,并不会都察院,而三法司之制废。……刑事有检察官莅审,人命有检察官相验,法院行之而不能行之于州县(政府)。
——整理自《中国古代法制》
材料二 宪法修正案第五条:“非经大陪审团提出报告或起诉,任何人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惩罚,惟在战时或国家危急时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正在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伤残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
——《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02年以前中国司法制度的特点;指出清末司法改革的内容。
(2)根据以上材料指出19世纪末期以前中美法律机构与行政机构关系方面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