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 | B.重视历史的现实价值 |
C.坚持儒家的德治理念 | D.注重成功经验的总结 |
A.西周的宗法制度较为完善 | B.西周的礼乐制度更加规范 |
C.金文比甲骨文更具可信度 | D.西周对军事活动更加重视 |
材料一 对于早期中国家庭来说,继承户主之位的人承担着祭祀权、政治权和财产权。祭祀权力的取得标志着该人取得家长之位,以保证血缘传承的连续性。在早期中国,平民有权获得田宅,但大部分民众没有财产继承,继承权丧失了现实意义;只有贵族阶层真正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秦汉时期的法律规定,订立遗嘱要在官府登记,如果是临终书面遗嘱,需要聘请见证人和家属到现场。秦汉时期的继承行为,可以发生在父母健在之时;父母逝世后,再进行家庭财产分配。
材料二 早期罗马家庭财产以家族为单位,如果一家之主亡故,按照法律规定,家庭财产的所有权不会随之进行转移或灭失,仍然由该家族进行保有,以保证家族延绵。《十二铜表法》颁布后,罗马采用会前遗嘱与战前遗嘱两种形式进行继承。战前遗嘱不适用于和平时期,而会前遗嘱的订立对象仅限于贵族。由于平民的财产数量不多,因此平民不重视家庭祭祀与遗嘱订立。罗马法对于财产继承的规定极为系统和规范,比如对于遗嘱的订立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有一定数量和身份的见证人,完成特定的程序,遗嘱才能成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从遗嘱人死亡之时。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王砚文《秦汉与古罗马财产继承制度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继承制度出现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在继承权方面的异同。
A.井田制度的推广 | B.分封制度的影响 |
C.礼乐制度的作用 | D.集权体制的形成 |
A.地主土地私有制最终确立 | B.分封制度逐步走向瓦解 |
C.铁犁牛耕推动了社会变革 | D.土地转让引发社会动荡 |
材料一 周代早期的扩张示意图
——许倬云《中国古代社会史论》
材料二 周王室尝自称“夏”,“诸夏”即分享周室礼仪与荣誉之诸国。西周分封,把不同的姓族集团派遣到各地建国,移民队伍深入各地统治当地族群,经漫长融合相互了解,逐渐成为地域性的族群,取代了传统的氏族群体。这些移民贵族散居各地,每一分支皆人数有限,力量不足以镇服地方,促使诸侯一面相互竞争,一面加强各国之间的交往和联系。
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非华夏各族内徒,造成了各族交结杂处的局面。异族的进攻加强了华夏民族的认同感,民族意识空前高涨。进入战国时期,内迁异族已为华夏吸收、融合,华夏民族形成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
——摘编自颜世安《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夏”融合与地域族群》、刘正寅《交融与发展:历史进程中的华夏民族》
(1)依据材料一,指出西周早期周族扩张的方向和区域。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西周至战国时期华夏认同形成的历程。
A.已经形成了高度的中央集权 | B.形成了完善的中枢决策体制 |
C.保留了部分氏族民主制传统 | D.建立了有效的行政监察体制 |
A.土地国有制度废除 | B.分封体制不断强化 |
C.诸侯国君权力巩固 | D.社会生产持续发展 |
A.导致了社会各阶层的等级分化 | B.造就了经济和血缘宗法的结合 |
C.促成了分封制和礼乐制相结合 | D.实现了执政集团权力高度集中 |
A.层层分封、等级森严 | B.纵向和横向的联系加强 |
C.族权与政权相结合 | D.大宗与小宗紧密相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