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产生于东汉末年豪强大族控制地方选人权的社会现实
②适应了当时人们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局面的需要
③它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
④这一制度有效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A.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 B.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 |
C.立嫡以长不以贤 | D.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
A.科举制的完善 | B.九品中正制的确立 |
C.察举制的发展 | D.八股取士制度形成 |
A.地方行政区划反复调整 | B.藩镇割据局面开始形成 |
C.中央强化对地方的监察 | D.江南地区成为经济重心 |
A.废除贵族的世袭特权 | B.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
C.为国家选拔了大批人才 | D.成为士族把持政权的工具 |
A.①③② | B.①②③ | C.②③① | D.③①② |
材料一 西汉初立,高帝废弃了秦的监御史制度。汉武帝中后期,中央统辖的郡县数量较汉初大增。为了避免形成新的分权势力,加强对郡县的控制,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把全国除三辅、三河和弘农郡以外的地区分为十三州部,每个州部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自京师去地方巡视所部郡国,检查吏治和地方治安。
——摘编自岳庆平主编《中国大通史》
材料二 地方监察是否保持独立和有效的功能,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制约作用。秦汉至明清的地方监察官可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在地方行政官府内置监察官。如秦郡监御史、两宋州通判。二是在地方行政官府以外另设较大的监察区和专职监察官。两汉以后的多数地方监察官均属后一类。如西汉十三州部刺史,唐前期十道采访使、观察使,元行御史台和二十二道肃政廉访使司,明清十三道监察御史。此外,监察区划分范围大小,也会影响朝廷对地方官的监察效能。一般地说,监察区划较大,数量较少,便于朝廷指挥控驭。但相应地,区划较大,监察官难以尽巡辖区,也会造成监察漏洞。
——摘编自李治安《论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化和若干制约因素》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置刺史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地方监察保持独立和有效的合理做法。
A.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
B.有利于加强民族交往与民族交融 |
C.有利于学术思想的开放 |
D.有利于巩固统一和加强专制统治 |
A.转运使 | B.兵部员外郎 | C.知府 | D.枢密副使 |
A.选官的对象不同 | B.选官的依据的不同 |
C.选官权的归属权不同 | D.选官的目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