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地方治理的中间环节设置和管理上,赵宋王朝创建了路制,路以交通路线为主干来划分,每路设四个机构一一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安抚司,形成分工格局,四司互不统属,长官地位相体,各自拥有独立的机构与官员,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中央部门,办公地点也不在同一州内,仁宗皇佑三年,下诏“诸路提点刑狱司廨舍与转运使副同在一州者,并徙他州。”宋代路制分为以转运司为主体的民政路和以安抚司为主体的军事路两大系统,为了防止路级诸司在行政及监察活动中的欺上瞒下、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宋王朝又规定了诸司互察法与行政复查制度,宋徽宗崇宁五年,正式颁布《诸路监司互察法》,规定请司若有违法不公行为,要互相举报,不仅诸司之间要互相察举,诸司属官与长官之间也要互相举报,宋代路级的运行机制,避免了重蹈汉唐以来由于地方势力“尾大不掉”而陷入军阀混战和藩镇割据的历史覆辕。
——摘编自张小稳《宋代的路:划时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设计》
材料二 晚清时期的江南市镇自治的运作方式是中国社会固有的非程序化协商式民主,在选举上,江南市镇各社会组织通常实行较为谦逊的公推制,推选在事业与德行上素孚众望者作为领袖。在自治事务的决策上,通常采用多方参与,温和协商、充分交流、相互妥协的公议制,尽可能在不破坏情面的情况下实现各方的互利与共赢。这种缺乏明确程序但经过多方参与、充分协商的公推与公议制,和当代西方学界为反省竞选与票决式民主而新提倡的“协商民主”正好不谋而合.1908年清政府发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镇在历史上首次获得了正式自治法律地位,从清末各地镇自治公所成立的数据看市镇自治传统较深远的江南地区的自治成效较之于其他地区要好得多,到清亡为止,各省成立镇自治公所数较多的为江苏、浙江各省,其中江苏达到210个,为全国之冠
——摘编自武乾《乡镇体制的历史检视与现实的多元选择》
(1)根据材料一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朝地方治理的特点,并分析宋朝地方治理模式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分析晚清江南市镇自治的特点。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我国历史上地方治理模式对当代现代沿海地区治理改革的启示。
上表中的数据变化说明,东汉时期
A.朝廷选官标准发生变化 | B.儒学垄断地位受到挑战 |
C.官员选拔机制出现异化 | D.门阀士族政治相对封闭 |
父祖或本人有爵者(出仕) | 父祖或本人无爵者(出仕) | |
西晋 | 81 | 183 |
东晋 | 130 | 108 |
A.官员选拔的封闭性强化 | B.普通的地方豪强出仕途径拓宽 |
C.中正品评评议权力削弱 | D.社会各阶层的流动性得到增强 |
A.世官制仍有较大影响力 | B.社会阶层的流动加速 |
C.政局变动助推社会转型 | D.血缘政治已彻底瓦解 |
封诸王之子 | 封功臣 | 封外戚 | |
高帝 | 3 | 137 | — |
文帝 | 14 | 10 | 3 |
景帝 | 7 | 18 | 4 |
武帝 | 178 | 75 | 9 |
昭帝 | 11 | 8 | 6 |
宣帝 | 63 | 11 | 20 |
元帝 | 48 | 1 | 20 |
成帝 | 43 | 5 | 10 |
哀帝 | 9 | — | 13 |
平帝 | 27 | — | 22 |
A.分封制是西汉立国之本 | B.汉初异姓诸侯是分封的主体 |
C.西汉后期政治趋于腐败 | D.武帝时诸侯势力进一步壮大 |
人数 | 直系三代出 高级科名或 相应官职 | 直系三代 仅出低级科名 | 直系三代 未出功名 但生活于城市 | 直系三代 未出功名 且生活于市镇 | 直系三代 未出功名 且生活于农村 | 来自城市/ 市镇/农村 |
1433 | 958(7%) | 240(17%) | 53(4%) | 17(1%) | 3 | 城市1042(74.6%) 市镇290(20.8%) 农村64(4.6%) (37人不详) |
资料来源:整理自顾廷龙主编(清代朱卷集成)第130-208、231-303册。
①城镇经济的繁荣 ②阶层流动的固化 ③笼络士人的需要 ④自然经济的崩溃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A.史书编撰体例的改变 | B.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 |
C.重文轻武政策的推行 | D.官员选拔方式的变化 |
A.中枢机制杜绝决策失误 | B.专制皇权受到一定限制 |
C.中枢权力体系发生变化 | D.集体议政决定国家政策 |
A.商品经济在不断发展 | B.宗法观念逐渐消亡 |
C.社会阶层流动性增强 | D.各民族间交融加强 |
材料 河套地区(今宁夏、内蒙古、陕西)汉代陶明器分布表
西汉中期 | 西汉晚期 | 西汉末 东汉初 | 东汉早中期 | 东汉后期 | 合计 | ||
统计墓葬数量(座) | 12 | 114 | 115 | 11 | 28 | 280 | |
出土陶明器的墓葬数量(座) | 3 | 72 | 71 | 8 | 21 | 175 | |
所占比例 | 25% | 63.3% | 61.7% | 72.7% | 75% | 62.5% | |
随葬陶明器的墓葬数量及随葬的明器件数 | 灶 | 3座4件 | 64座65件 | 57座59件 | 8座10件 | 17座18件 | 146座156件 |
仓 | 0 | 33座58件 | 43座64件 | 1座1件 | 0 | 72座123件 | |
井 | 0 | 40座29件 | 29座29件 | 5座5件 | 14座15件 | 88座90件 |
——摘编自丁利娜《河套地区汉代陶明器与关中、中原地区的比较研究》
根据所学知识从图表中提取关于汉代陶明器的相关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