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唐代官场首重门第。五代门第观念消退,王朝决策权掌握在一批靠个人能力上台的文吏型官僚手中,他们的“家世背景逐渐淡化而个人因素相对受到重视”。宋代文官普遍以个体形式入仕,官员个人的出身问题遂日渐凸显。南宋孝宗时,蔡幼学在殿试策论中写道:“文武之别,有出身、无出身之辨,在古盛时,未闻此法。”南宋中后期官员李曾伯在《谢潼漕请举》中亦云“盖官版虽登,尚以出身、无出身之异”。这反映出在当时官僚群体内部,“有无出身”是一条重要分界线。
──周佳《宋代科举政策背景下的“出身”含义变化》
材料二 它(科举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其流弊日深。特别是道光、咸丰以后,一方面列强的入侵,通过科举选拔的人才,不足以应付“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一方面西方文化的输入、师夷长技思想的影响,促使一批忧国之士认识到八股取士导致士子只知诗文而不通中外,“心术坏而义理锢”,一批新人开始对科举制度展开了越来越猛烈的抨击。有人开始提出改革科举制度的建议,也有人开始对沿袭了千余年的考试制度进行大胆的变通和探索。
——李世愉、胡平《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
材料三 德才兼备、以德为首是孙中山选拔人才的标准。他说“当议员或官吏的人,必定是要有才、有德、或者有甚么能干,才能胜任愉快的。”又说:“有才有德的人才能当我们的公仆。”
——房列曙《论孙中山的文官考试思想》
(1)根据材料一简述唐宋选官制度的变化,并结合所学分析该变化出现的制度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道咸以后科举制度受到抨击的原因,并结合所学简述清朝末年清政府对科举制“大胆的变通和探索”。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概括孙中山的文官考试思想,并指出其思想的影响。
材料一 秦汉的乡举里选是在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后,乡里民众政治参与的一种形式。秦代是“选贤与能掌握国家政治权力的新时代的确立”,两汉的察举制“正是新的选举方式的制度化、法典化的结果。这种制度,使得不少的小农都拥有了被选举权,而选举权则掌握在官僚和地方豪强手中”。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至少入仕资格“原则上扩大到整个自由民阶层”。在汉代的社会结构中,只要具备了某种素质或满足国家要求的乡里编户民,理论上都有自由入仕的机会,并无法律的特别歧视。当然,自由入仕并不是没有限制。秦汉国家针对包括乡里民众在内的社会各阶层的仕进途径都有细密的规定。
——摘编自卜宪群《秦汉乡举里选考辨》
材料二 东汉末期由控制中央开始,外成宦官的势力也开始向帝国的州那等地方政府延伸,派他们的亲朋好友或党附他们的人到地方去担任州郡的行政长官。这些人到了地方上,他们不关心地方,仅关心他们所属外戚或宦官集团的利益。地方政治在此类州郡长官治理下,自然不上轨道。特别是选举方面,乡举里选的理想被破坏无遗。历经数百年而摸索出来的中央与地方势力的平衡,政府与人民的沟通,竟因偶然事件而被轻易破坏。仅仅因为和帝以后皇帝的短命、嗣君幼冲,居然使宦官、外戚混扰了中央、地方的政治。追根究底,仅因帝国政体自始皇以来是所谓的皇帝体制,立于权力顶峰的皇帝,没有其他任何可以制裁他的力量。于是控制皇帝,假藉其势的一小撮外成、宦官的倒行逆施,终于令沉默的多数难以容忍,爆发了他们的不满。东汉的清流运动与地方自立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展开的。
——摘编自国风《乡举里选理想的破坏和地方自立趋势的兴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乡举里选制兴起的历史背景并概括这一制度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乡举里选制遭到破坏的原因并分析其影响
A.出身背景影响科举竞争 | B.世家大族把持入仕门径 |
C.科举制是九品中正制翻版 | D.社会阶层流动趋于停滞 |
材料 北宋建隆三 年(962年)前后,诏今后“及第举人不得呼知举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部贡举人,今后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大祖开宝五年(972年),权知贡举,扈蒙奏上礼部考试合格进士十一人,诸科十七人。太祖破常例将合格举人召对于讲武殿,然后下诏放榜。此后,殿试运为定制。开宝八年(975年)开科场,即设权同知贡举官,以分权势。以后,同知贡举官有多达十人者。雍熙二年(985年),又于考场外廊庑下设“巡掉”,监视内外私相传递卷子者;贡院大门口设有“监门”,不准随使出入来往。唐代为了能够了解举子有无真才实学,特规定举人在考前将平日所作文章诗赋送礼部,称谓约“公卷”,但结果适得其反,“公卷”往往成为科场营私舞弊的工具。庆历元年(1041年),在权知开封府贾昌朝的提议下,始“罢天下举人纳公卷”,试卷成为唯一的学业优劣凭证。
——摘编自穆朝庆《北宋时期的科举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北宋科举改革的政治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宋科举改革的措施。
材料一 宋太祖确立了“崇文抑武”的治国方略,着力拉拢士人。宋太宗时期开始大规模地开科取士,广泛吸纳读书人参与宋朝政治,激发了宋朝人读书求学的热情,社会上兴起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价值取向,学校教育随之大兴。宋仁宗时初步恢复了从太学、国子监到州、县学的官办教育。到宋徽宗朝,在学人数有二十一万余员。民间创办的私人书院在宋朝也大行其道,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等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宋代教育还出现了一个重要趋势,那就是南方的文化教育逐渐发展起来了,南方读书人考中科举的人数也大大超过了北方,这种现象甚至一度引起了北方官员的不满。不论是官学还是私学,大都围绕科举考试来安排教学,故其教学内容偏重经学、诗赋,铸就了中国应试教育的传统。发达的宋代教育,为“华夏民族文化……造极于赵宋之世”局面的出现做出了贡献。
——摘编自陈振《宋史》
材料二 晚清时期虽在兵燹之中,却相当重视教育对于富国、强国的积极作用,进而维护清政府的统治。从某种程度来说,晚清时期的教育比社会一些其他领域更早地踏上了近代化的历史进程。晚清时期,教育近代化变革的主要目的在于富国、强国,从而维护清王朝的统治,但由于教育近代化的被动性,变革是非系统且自下而上的。教育变革的演进,既有传统文化的自觉,也有对西方文化冲击的回应。由于无法真正地充实传统文化的内核,“中学为体”便聚焦在维护皇权统治上,而非造就新人;“西学”在教育上的内涵、外延日益丰富,经历了由器物到制度再到思想的演变。“中体西用”的宗旨面临着“体用不二”的挑战,近代化带来的文化认同危机也产生了伦理危机,对传统的人身依附关系提出了挑战。道德体系及道德教育模式解构与建构的乏力,从社会伦理关系上加剧了传统文化的断裂。
——摘编自戴红宇、张荣伟《论晚清教育的变革与断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教育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晚清教育发展的趋势,并概述其出现的背景。
类别 | 家庭背景 | 人数 | 比例 |
官宦士子 | 祖辈或父辈曾经担任过官职者 | 50 | 42.4% |
寒素士子 | 祖辈及父辈都不曾担任过官职者 | 17 | 14.4% |
家世不详 | 根据史料难以判明家庭背景者 | 51 | 43.2% |
A.社会阶层流动加强 | B.科举制度功能弱化 |
C.世家大族把持选才 | D.平民入仕欲望强烈 |
材料一 宋代科举取士情况简表
科举取士人数 | 平均每年取士人数约为唐代的5倍,约为元代的30倍,约为明代的4倍,约为清代的3.4倍。 |
进士出身背景 | 据《宝佑四年登科录》所载,仅该年录取进士601人,其中官僚出身的184人、平民出身的417人。 |
担任高官比例 | 北宋的71名宰相中,有64名为进士或制科出身,除去一些特殊情况,真正不由科举而任宰相者,仅有3人。 |
进士及第方式 | 礼部录取后,要到殿庭复试。及第与否和及第等级由皇帝决定。 |
——据张希清《论宋代科举取士之多与冗官问题》等
材料二 一方面承负沉重的外部压力,一方面鉴于五代时期内部变乱频仍、政权倏忽更迭的教训,“稳定至上”始终是赵宋王朝内政措置的目标。外部压力当前,宋代的军力不振,一直被人诟病:“一个以军人为首脑而组成的国家,偏在军事上的作为,不及其他任何主要的朝代。”
——据邓小南《一个“生于忧患,长于忧患”的朝代》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宋代的立国特色加以评析。(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逻辑严密)A.魏晋士族门阀社会的起因 | B.隋朝科举制度建立的条件 |
C.西汉豪强地主崛起的背景 | D.世卿世禄制度造成的影响 |
材料一 东汉末年,察举权操于州、郡长官之手,往往有权贵请托的现象出现,早已失去其“乡举里选”的本意。再者,东汉社会颇重清议,品评人物的风气盛行,加上《人物志》等书籍的提倡,于是士大夫之间已有一种互相品题的习惯。……在吞并吴、蜀,统一了全国后,曹文帝面临和平时期的国家建设,需要大量人才,然而,由于长年的战乱使得“士人流徙,脱离乡土”,这种形势下,各级官府很难掌握人才的才学能力情况,致使很多人才被埋没。鉴于此,当时的吏部尚书陈群提出关于人才选拔制度的建议,即后来的“九品中正制”。
——摘自高园《试析我国古代荐举与科举选官制的利弊》
材料二 唐代开科取士,任何人士不论高门大族或寒门出身者,只要有真才实学,均有获选参政的机会。……唐代人才辈出,名相如狄仁杰、姚崇、宋璟、张九龄等,均由进士科出身。但行之既久,成了入仕的主要途径,于是士人争相埋头于追求功名,但求及第作官,不管实际政治才干,结果造成吏治日坏之患,流弊不少。甚至唐代中叶以后,由于应明经试的多为世族子弟,应进士试的多为寒门士子,两派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结成朋党,援引私已0互2相攻击,形成后期之“牛李党争”,出现宦途歧分。
——摘自高园《试析我国古代荐举与科举选官制的利弊》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九品中正制产生的背景。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代科举考试的利与弊。
材料 与重点在于推荐的察举相比,科举制度的特点在于: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自由报考;而且“取士不问家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开放”与“公平竞争”的特色。
科举制度重视士人的知识才能,与注重整体素质的察举制相比,其取士标准比较单一。单一则易于操作,易于检验,容易符合程序公平的原则;而就社会实际需求而言,有显得过于简单。较之于察举制,科举制打破了与“德”“名”相关的门第背景的限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但它完全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显然亦非一切方面都优于察举。
——摘编自袁行霈、严文明、张传玺、楼宇烈主编《中华文明史》
阅读材料,比较科举制与察举制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