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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武帝时,经过一番改革,国力强盛。一方面,朝廷直接控制的区域较前代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地方豪强势力以强凌弱、武断乡曲的现象十分常见,郡国吏治日趋腐败怠惰。元封五年,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监察法规--六条问事。六条问事规.定了刺史监察的主要内容为地方豪强与二千石(郡国高官)的不法行为,如二千石不遵从皇帝诏令、鱼肉百姓、贪赃枉法等,成为之后监察、考核官员时的依据准则。

——摘编自王宇星、卜宪群《西汉刺史制度是一大创举》

材料二   公元627年,唐太宗依据“山河形便"将全国300多个州分为10道,作为监察区域。道内不设固定的监察官员,逐渐建立了“因事而遣、事毕即罢”的运行机制。由于没有时间的限制,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派出使者;由于没有人员的限制,皇帝可以在所有的官员中随意挑选自己信赖的大臣,也可以根据事情的需要派遣直接相关部门的官员,提高行政效率。一切都在皇帝的掌控之中,能与中央抗衡的地方势力无从产生。唐玄宗时期改为15道,每道在所部大州设立固定治所,形成使职常设、驻地巡察的运行机制。这次改革起到了提高监察效果、整顿地方吏治、加强对地方控制的作用。分区的固定、使职机构的常设,为道的地方化也做好了制度的准备。

——摘编自张小稳《派出机构、王朝兴衰与统县政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武帝设立刺史的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道”的演变趋势,并对其进行简要评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