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勒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劫”,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中国监察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监察权”的概念,至今仍为理论界和我们的法律法规所采用。监察权必须独立的思想,则是孙中山监察思想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亦是他长期一贯的思想。同时,他主张监察权是由国民大会授予的,必须对国民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孙中山认为监察权应当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样独立,主张建立立法、行政、司法、考选和纠察“五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孙中山的监察思想,作为他民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中国国情,“集合中外之精神”,达到了同时代人所难以达到之高度。
——摘编自王晓天《孙中山的监察思想》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国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街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A.频繁更换宰相 | B.设立内朝 | C.实行察举制度 | D.设置刺史 |
A.御史大夫、通判 | B.三司使、刺史 |
C.枢密使、按察司 | D.御史大夫、节度使 |
A.西汉:刺史制度 | B.唐代:御史台 |
C.宋代:提点刑御史 | D.元代:行省制 |
A.削弱了皇权 |
B.利于谏正皇帝的过失 |
C.杜绝了腐败 |
D.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
A.中央集权 | B.思想控制 | C.军事防备 | D.君主专制 |
A.连坐制度 |
B.郡县制度 |
C.皇帝制度 |
D.刺史制度 |
A.可以用来佐证秦朝厉行法治 |
B.说明郡县官员必须由中央任命 |
C.有利于国家政务的有序推行 |
D.突出强化基层官员的责任意识 |
A.军事指挥 |
B.礼仪接待 |
C.监察事务 |
D.行政管理 |
A.形成严密的反腐机制 |
B.遏止了官吏横征暴敛 |
C.便于约束权力的滥用 |
D.君主有效控制了臣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