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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7 道试题
1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古今中外人类都做了有益的探索,它一直在拷问着人类的政治智慧。

材料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于社会巨变的战国时期。各国普遍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国君任免,各国实行“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为监察制度的萌芽创造了条件,但变革也在政治上滋长了严重的不法行为和腐败现象,检举和纠察官僚已十分迫切和必要。自春秋以来,人们已开始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彰)也”.墨子认为“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法家则明确提出“以法治吏”,主张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事断于法”原则。诸子百家的治国治官理论,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阐明了惩官治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编自曹春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

材料二:宋初统治者认识到官员的俸禄与其廉洁的关系,实行了一项精简官编制、合并州县、提高官吏待遇的政策。州县官员编制精简后,每位州县官加俸五千钱,之后又不断增加各种额外的津贴。与其他朝代相比,宋朝给予官员的俸禄待适是最为优厚的。宋代的这种高薪,对于官员的廉政有正面的保障作用。

——《宋史》


   材料三:朱元璋坚持“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的观点,立下了“杀尽贪官”的决心,制定峻法,惩治贪官。《大诰》就是重典治贪的具体表现。《大诰》中普列各式酷刑,如断手、斩趾、阉割、枭首、凌迟等三十多种。朱元璋还创造“剥皮实草”之刑,凡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朱元璋还建立了厂卫制度,锦衣卫直接绕过国家正常的司法机构进行缉捕、拷问,其主要惩治对象是不法官吏。
                                                                                                       ——单卫华、赖红卫、张相军《中国廉政文化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分别概括宋初和明初廉政措施的特点,并分析历代封建王朝重视监察制度建设的原因。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已出现了负责监察百官的“小宰”和“大宰”之职。汉代出台了专门的监察法规《监御史九条》《刺史察举六条》等,中央监察权由御史大夫执掌,御史大夫有权监察丞相;汉武帝时将全国分成十三部州,每州派刺史一人负责监察。自魏晋之后,监察主体机构与行政机关分离,独立建署直至清朝止,均由皇帝直接领导。唐代有专门的监察法规——《六察法》,此外,《唐六典》《唐律·职制律》等也包含了监察立法的内容。中央监察机关为御史台,监察御史为正八品上,有权监督六部尚书,奉旨巡案,气派震慑州县。元、明、清时期,监察制度得到了充分发展,监察系统组织高度统一、完整与合理。古代监察制度曾是反击官员腐败的利器,但其发展与君主专制不断强化是同步的。

——摘编自崔永东《中国传统监察制度的特点与价值》等

材料二   辛亥革命后,受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政治理论的影响,孙中山参与制定并颁布的《临时约法》规定了国会对行政权力享有监察权……民国初年,大总统任命国务员、外交大使、公使、宣战、靖和、缔结条约、宣告大赦等非经国会同意无效;对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参议员20人以上连署提出弹劾,经参议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出席人数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弹劾可成立;对国务员有失职或违法时,由参议员10人以上连署提出弹劾,经参议员总数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成立弹劾。国会可以提请政府对有受贿或违法的官吏进行查办,并将查办结果呈报参议院。

——摘编自黄泽南《民国初年的监察制度述论》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民国初年国会对行政权力行使监察权的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监察制度形成的背景。
2019-01-28更新 | 75次组卷 | 1卷引用:【校级联考】重庆市部分区县2018-2019学年高一上期末测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勒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劫”,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中国监察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监察权”的概念,至今仍为理论界和我们的法律法规所采用。监察权必须独立的思想,则是孙中山监察思想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亦是他长期一贯的思想。同时,他主张监察权是由国民大会授予的,必须对国民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孙中山认为监察权应当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样独立,主张建立立法、行政、司法、考选和纠察“五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孙中山的监察思想,作为他民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中国国情,“集合中外之精神”,达到了同时代人所难以达到之高度。

——摘编自王晓天《孙中山的监察思想》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国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街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2022-05-29更新 | 372次组卷 | 17卷引用:2019年高三11月大联考(样卷)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汉初立,高帝废弃了秦的监御史制度。汉武帝中后期,中央统辖的郡县数量较汉初大增。为了避免形成新的分权势力,加强对郡县的控制,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把全国除三辅、三河和弘农郡以外的地区分为十三州部,每个州部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自京师去地方巡视所部郡国,检查吏治和地方治安。

——摘编自岳庆平主编《中国大通史》

材料二 地方监察是否保持独立和有效的功能,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制约作用。秦汉至明清的地方监察官可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在地方行政官府内置监察官。如秦郡监御史、两宋州通判。二是在地方行政官府以外另设较大的监察区和专职监察官。两汉以后的多数地方监察官均属后一类。如西汉十三州部刺史,唐前期十道采访使、观察使,元行御史台和二十二道肃政廉访使司,明清十三道监察御史。此外,监察区划分范围大小,也会影响朝廷对地方官的监察效能。一般地说,监察区划较大,数量较少,便于朝廷指挥控驭。但相应地,区划较大,监察官难以尽巡辖区,也会造成监察漏洞。

——摘编自李治安《论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化和若干制约因素》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置刺史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地方监察保持独立和有效的合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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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易(0.85) |
名校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建立了一套地方监察制度:监御史制度。“监”还可称“监公”,或称为监御史、监郡御史、郡监等。监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称,其主要职责是“掌监郡”,即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使之监察太守和监御史。

材料二《史记·平准书》载:“元鼎四年,天子始巡郡国,东渡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办自杀;行西逾陇,……陇西守自杀;……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边县。”武帝巡视地方,地很多方吏治腐败情况十分严重,贪官畏罪自杀,但丞相史(监御史制度之外设置了一套新的地方监察制度——丞相史出刺制度)和监御史都没有向皇帝报告,可见他们的失职以及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完善,这促使汉武帝寻求建立一种更完备的地方检查制度来加强对地方郡国的控制。


(1)根据上述两则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汉时期我国设立了哪些对地方的监察制度?
(2)依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秦汉时对地方监察制度不断调整的原因?
2019-12-21更新 | 15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内江市威远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12月月考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易(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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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春秋战国时期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秦创建御史大夫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同时,地方刺史。魏晋南北朝,中央御史台直接受命于皇帝,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隋设御史台、司隶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分十道监察区,形成严密的监察网。宋代,中央沿袭唐制,地方设监司和通判,直属皇帝。元朝,地方设立御史台,还制定了一套监察法规。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清朝,地方监察沿用明制。

——《明史·职官制》

材料二 “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清皇太极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

——《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强化监察制度的原因并分析其影响。
2019-05-09更新 | 51次组卷 | 1卷引用:【全国百强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六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易(0.85) |
名校

7 . 材料:唐初统治者吸取隋朝“拒谏饰非”而国破身亡的历史教训,重视和鼓励谏官们积极谏言:《贞观政要》之《求谏》篇记载了唐太宗向群臣求谏:“朕每闭居静坐,则自内省。恐上不称天心,下为百姓所怨。但恩正人匡谏,欲耳目外通,下无怨滞。”除了鼓励群臣谏言,唐初统治者还设置了散骑常侍、谏议大夫、拾遗、补阔、给事中、起居郎等谏官职务专司谏诤之权。武则天统治时期,设置东西南北四个铜匦,由谏官充任知匦史,本意是加强对百官的监督:“以青匦置东方,以受养民劝农之事;以丹匦置南方,以受谏论时政之书;以素匦置西方,以爱陈冤诉屈之状:以玄匦置北方,以受举报高密之信”。在唐统治者的倡导和建议乏下,涌现了一大批谏臣,谏官群体规模庞大,谏诤之风蔚然兴起。

——摘编自关庆华《唐代谏官制度:组织架构、历史价值与现代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前期统治者重视谏官谏言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前期统治者上述措施的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