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刺史即是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刺史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刺史作为中央政权派遣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刺史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出自身的地位,可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材料二 在效忠和效率这对困扰所有国家官僚机构的矛盾中,中国传统国家一向着意点就是前者;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度,生活节奏相当缓慢,不在军情紧急情况下,行政效率一般不是大问题,而效忠与否往往关系着王朝的生死存亡,任何官员个体或者群体对皇权不忠,都是皇帝无法容忍的。一个庞大的全能式的行政体系,本身存在无限扩张权力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另外一种机制制衡,后果将难以设想。这将会导致皇权无法有效地控制局面,中国古代监察系统即是这种制衡机制的表现之一。传统中国的制衡机制,跟其他古代国家相比,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当然,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摘编自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1)据材料一,指出汉武帝时刺史的特点及其工作机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立刺史的主要目的及其意义。
(2)据材料二,概述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的功能。
(一)为政以德——防治腐败的德治经验
材料一 秦简上载有秦朝“为吏之道”,严格规定了官吏的行为规范,包括“五善”“五失”。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汉代察举制“四科取士”为:“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后汉书·百官志注》
唐太宗曾重视对大臣的廉政教育:“朕终日孜孜,非但忧怜百姓,亦欲使卿等长守富贵。”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我国古代对官员的考核主要包括政绩和德行,最早可见于《周礼》中的“八法”和“六记”,前者考核官员政绩,后者侧重考核官德。对官员德行的考核,从先秦到明清历朝来看,趋向于细化和严厉。例如唐代的“四善”就是把官员的道德修养放在考核的首位。
——李丽珊《谈中国防治腐败的历史努力》
(二)御史之名——防治腐败的监察经验
材料二 西汉统治时期,御史大夫专门行使监督权,其下属御史中丞常驻内宫,专门负责监督王室和宫廷,也可以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下属御史丞则负责监督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值得注意的是,御史大夫是宰相的副手,因此,监察权是相权的一部分。……唐代单独设立御史台,其职权限于监察政府,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但在政府中,仍存在专责监督皇帝的,那就是谏官,谏官由宰相任命,宋朝谏官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就不再监督皇帝,反过来监督宰相。
——摘编自《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宪法学透视》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王朝为预防腐败,加强德治的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二,概括从汉朝到宋朝监察制度的变化趋势并据此简要评价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A.封国势力日益扩张 | B.监察官员位高权重 |
C.外戚影响监察效果 | D.地方行政制度混乱 |
A.监察官员需具备高尚品德 | B.构建起自上而下的监察体系 |
C.监察官员的选拔比较严格 | D.监察官员选拔存在腐败现象 |
A.提高了监察体制的独立性 | B.实现对地方的有效监控 |
C.建立了监察制度双向机制 | D.监察体系内部相互牵制 |
A.强化了对中枢机构的控制 | B.扩大了地方官的行政权力 |
C.有利于更广泛的了解下情 | D.完善了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
①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负责监察官吏
②明太祖掌握监察意见的最终处决权
③都察院和六科分割丞相的监察权力
④六科是都察院的余支机构和派出机构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A.有利于中央决策传输到地方 | B.加强了皇帝对官员监督控制 |
C.防止了官僚机构的贪污腐败 | D.完善了中央机构的运作体系 |
材料 经过秦汉以来的演变发展,唐代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强化,监察机构设置日益周密完善。御史台成为唐代中央最高监察机构,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其长官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共同承担具体的监察职责,又各有分工,严密的监察机构有利于监察职能的发挥。
684年,武则天在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的同时,又命尚书省刑部侍郎韦方质修成左右肃政台《风俗廉察四十八条》。经唐玄宗开元年间的补充修订,发展为《六察法》。《六察法》不仅涉及官员的政绩,也包含官员的品行、才能、学识等方面。同时对官员违法监察规定了严格责任。唐代的监察官员虽然品秩较低,但在选拔上却十分严格,而且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标准和条件。对监察官选任的严格要求有利于提高监察官素质并最终提高监察工作的效能。
——摘编自叶玲《简论唐代廉政制度建设》
(1)根据材料,概括唐代在监察制度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唐代的监察制度建设。
A.古代监察制度代表社会履行监督职责 | B.古代中国监察制度优于西方的政治设计 |
C.监察权可以在民主体制中发挥实际效能 | D.官员素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决定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