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司 | 职权分工 |
安抚使(帅司) | 掌兵民之政 |
转运使(漕司) | 经度财赋,掌“婚田税赋” |
提点刑狱司(完司) | 掌“狱讼经总” |
提举常平司(仓司) | 视丰歉而为之敛散,掌“常平茶盐” |
——据高进等《监察之监察:宋代的监司互察》整理
据上表可知,四监司的设置( )
A.确保了吏治清正廉洁 | B.造成了积贫积弱局面 |
C.扩大了地方行政权力 | D.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
A.强化了君主专制 | B.加强了中央集权 |
C.提高了行政效率 | D.杜绝了政治腐败 |
材料 (北宋)规定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管军事)、提举常平(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有安抚使用武人。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根据材料,指出北宋地方官制呈现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该地方官制对北宋王朝产生的影响。
镇别 | 户数 | 兵数 | 户:兵 | 兵数出处 |
魏博 | 74498 | 70000 | 1.1∶1 | 《旧唐书》卷127《洪经纶传》 |
成德 | 63604 | 50000 | 1.3∶1 | 《旧唐书》卷144《阳惠元传》 |
武宁 | 37251 | 30000 | 1.2∶1 | 《全唐文》卷716《使院新修石幢记》 |
泽潞 | 26059 | 20000 | 1.3∶1 | 《旧唐书》卷132《李抱真传》 |
淮西 | 12867 | 50000 | 0.3∶1 | 《新唐书》卷214《吴元济传》 |
据此可以判断,藩镇割据( )
A.加重了民众负担 | B.延续了唐朝统治 | C.破坏了租庸调制 | D.瓦解了小农经济 |
A.打击地方割据势力 | B.处理地方事务 |
C.完善官僚制度体系 | D.加强中央集权 |
材料一 秦中央监察机关为御史府,御史大夫为副丞相,佐丞相之职,御史府附从于相府之内。汉初承用秦制,御史大夫既为副丞相,又是监察长官。汉朝中央监察机关由司直、司隶校尉和御史府组成。司直属于丞相府官员,主要负责行政系统内的监察,集行政与监察于一身。西汉后期至东汉,御史大夫转为三公之一,御史中丞不再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成为独立的最高监察长官。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评析》
材料二 汉武帝时期,划分全国为十三部监察区,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定期监察工作。汉武帝还亲自参与制定适用于刺史的监察法律《刺史六条》。唐初分全国为十道监察区,由监察御史十人定期分巡各道州县。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改全国为十五道,监察御史亦增加至十五人。刺史和监察御史品秩虽低,但有权巡按郡国和州县长官,百司畏惧,是皇帝的耳目之司。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1)根据材料一,指出秦汉时期中央监察体制发生的变化,并分析这一变化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唐地方监察的特点,并简评汉唐的地方监察制度。
A.有利于边疆地区的防务 | B.有利于镇压安史之乱 |
C.导致藩镇割据势力强大 | D.造成国家外重内轻局面 |
A.为民族交融创造了条件 | B.由于中央决策失误所致 |
C.必将导致安史之乱发生 | D.是特定历史环境的产物 |
A.直接导致唐王朝的覆灭 | B.体现了财政制度与时俱进 |
C.是藩镇割据产生的根源 | D.说明中央权威已逐渐下降 |
A.君权受到相权限制 | B.军队羸弱致使外患严重 |
C.政治环境相对宽松 | D.重文政策弊端开始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