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重程序性和继承性 | B.具有实用性和开放性 |
C.强调民主性和灵活性 | D.追求专业性和理论性 |
2 . 日耳曼统治者在灭亡了西罗马之后却主动学习了古罗马以法治国的统治理念,“作为征服者反而被被征服者所征服”。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 )
A.日耳曼人认识到自己的落后 | B.农耕文明比游牧文明更加优越 |
C.罗马法律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 D.日耳曼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 |
A.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形成 | B.法律注重保护公民的利益 |
C.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 | D.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 |
A.法学进入总结期 | B.共和制草创未就 |
C.习惯法趋于成熟 | D.神权控制了王权 |
A.习惯法 | B.《十二铜表法》 | C.公民法 | D.万民法 |
A.《十二铜表法》 | B.万民法的颁布 |
C.公民法和万民法在欧洲的消失 | D.《民法大全》的颁布 |
A.体现统治者的意志 | B.注重维护个人财产 |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D.蕴含公平公正原则 |
A.罗马共和国开始注重社会平等问题 | B.法律体制的公平得到统治者的重视 |
C.商品经济发展推动了罗马民主改革 | D.成文法取代了习惯法是历史的进步 |
A.罗马社会矛盾的复杂性 | B.罗马法缺乏实质性的进步 |
C.贵族与平民利益的趋同 | D.传统习惯具有强大生命力 |
材料一 因为诸事不是依少数人意见而定,而是取决于多数人,所以就叫做民主政治。这是不是说是属于每个人的东西呢?法律是为所有的人制定的,对于有私人纠纷的人来说,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至于职街,如果一个人在某一方面优于他人,这并非由于他的出身,而是由于他的才能和功绩,使他获得重要地位。反之,贫穷并不能使一个有才能为国效力的人,因为地位卑微而被埋没。
——摘编自(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材料二 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权利主体只能是罗马市民。公元212年,卡里卡拉帝授予殖民地臣民市民资格,罗马帝国境内的所有外来人都获得罗马市民权之后,才逐渐取消了对罗马市民法主体的限制。罗马法的主体之所以如此狭隘有限,是与罗马早期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罗马市民资格的普遍授予不仅使帝国内所有的臣民都成为罗马市民,而且确认了所有人(除奴隶外)在法律上的平等,从而带来了私法权利的统一。
——摘编自谭建华《试论罗马法形式主义的演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及其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二,指出罗马法主体发生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