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日耳曼统治者在灭亡了西罗马之后却主动学习了古罗马以法治国的统治理念,“作为征服者反而被被征服者所征服”。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 )
A.日耳曼人认识到自己的落后 | B.农耕文明比游牧文明更加优越 |
C.罗马法律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 D.日耳曼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 |
A.教育过程重视经验的积累 | B.强调家庭对教育的决定作用 |
C.重视弘扬民族的传统文化 | D.已经构建起完整的法律体系 |
A.司法实践注重形式 | B.法律适用范围扩大 |
C.立法活动脱离实际 | D.法治精神影响深远 |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叠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公法是以保护调整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强调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与古代中国侧重公法不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要侧重点。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治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罗马帝国侧重私法的原因。
(3)结合材料,谈谈你对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①是研究古代西亚历史的重要资料
②维护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
③对西方的法律制度产生深远影响
④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原则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③ | D.③④ |
A.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基本诉求 | B.兼顾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 |
C.缓和了贵族与平民间的矛盾 | D.贯彻了公平正义的司法原则 |
A.罗马法诉讼程序不断优化 | B.私人法学家主导司法裁决 |
C.法官不具备专业司法能力 | D.罗马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
A.维护了君主专制统治 | B.维系了帝国的统治 |
C.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 | D.背离了公平和公正 |
A.罗马成文法的起源 | B.公民法逐渐取代万民法 |
C.万民法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 | D.以习惯法排解外邦人之间的纠纷 |
A.社会形威廉洁执政之风 | B.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
C.法律严格规范贵族行为 | D.政府严惩违法乱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