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私有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
B.万民法得以进一步完善 |
C.罗马法的内容得以保存 |
D.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
A.查士丁尼对罗马法贡献最大 |
B.罗马法是巩固统治的有力支柱 |
C.罗马法的整理是为了对外战争 |
D.《民法大全》缓和了社会矛盾 |
材料一 古罗马时代,法律之范围,极端狭小,故曰:“法律者,维持城市化秩序所必需之规则之总和也。”基此定义,法律只建筑于限制极严之功利基础,其作用,在维持现状,在维持已然之社会生活,则当日之法律,并无创造性也明矣。然则其原因安在耶?曰,当日之国家,只可谓各家族之联合体,家族内部之处置,国家不得从而干涉之,故有权者为家族,而非国家,有严格之家法,而无有力之国法也。
降至西历纪元前后,受希腊哲学思想之影响,法律观念为之一变,赛尔苏斯曰:“法律者,善良公平之艺术也。”意若曰:法律者,何者为善,何者合乎正义,何者足称平允之标准也。其基础,导源于自然法,嗣因与天主教一直吻合,复受宗教势力之推助,故是项理论,颇有权威,而足以推翻前说。然此新观念,并非偶然形成,良以原始时代,家父权高于一切,对妻子、奴隶,滥用权威,违背人道,国家不能干涉,先贤自目击此不人道不平等之现象,乃希望伸张法律之权威,借重法律,以杀宗法之势力,而提高被压迫阶级之地位耳。
——摘自陈朝壁《罗马法原理》
材料二 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以礼入法”,然后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罗马人法律观的变化及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的特点及其与罗马法共同的历史价值。
A.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B.缓解社会矛盾 |
C.规定基本的社会关系 | D.婚姻自主 |
①《民法大全》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完备阶段
②是当代很多法律制度的原则和做法的源头
③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
④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②③④ | D.①②④ |
A.注重男女平等 |
B.缺乏契约精神 |
C.忽视社会民情 |
D.重视私产保护 |
A.极力维护贵族的利益 |
B.旨在推动帝国扩张 |
C.有利于维护共和体制 |
D.重视调节社会生活 |
A.灵活性 |
B.民主化 |
C.实践性 |
D.程序化 |
A.罗马成文法开始取代了习惯法 |
B.罗马法日益注重形式主义 |
C.罗马法更加适应商品经济发展 |
D.罗马法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
A.法官代行地方行政之职 |
B.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
C.公民法推广到帝国全境 |
D.罗马法维系了帝国统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