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重程序性和继承性 | B.具有实用性和开放性 |
C.强调民主性和灵活性 | D.追求专业性和理论性 |
2 . 日耳曼统治者在灭亡了西罗马之后却主动学习了古罗马以法治国的统治理念,“作为征服者反而被被征服者所征服”。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 )
A.日耳曼人认识到自己的落后 | B.农耕文明比游牧文明更加优越 |
C.罗马法律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 D.日耳曼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 |
A.罗马法缺乏客观统一标准 | B.罗马法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 |
C.早期罗马法具有宗教色彩 | D.早期罗马法有明确量刑标准 |
A.罗马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 B.罗马法缺乏理性精神 |
C.法学家垄断法律解释权 | D.罗马法体系有待完善 |
A.罗马法兼顾了社会各阶级的利益 | B.古罗马最早产生理性精神 |
C.罗马法具有较强灵活性和实用性 | D.法学家可左右法律的解释 |
材料 帝政时期,民众大会、元老院的立法权名存实亡,其立法权被皇帝的敕令所代替。……帝政后期,皇帝和法学家致力于法典的编纂是罗马法发展中的显著特点,因此许多学者将这一时期称作法典编纂时期……大规模、系统的法律编纂工作,是在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统治期间和他去世后的一段时间进行的。公元527年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即位后,为了恢复昔日罗马版图,谋求罗马昌盛的再现,挽救奴隶制的垂危命运,在发动对西方的战争的同时,对罗马法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编纂。
——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第2版
请回答:
根据材料,概括“帝政时期”罗马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写出查士丁尼皇帝整理编纂的法律汇编名称及其意义。
A.要求民众诚实守信 | B.根据人品定刑罚 |
C.要求法官以情入法 | D.有道德规范要求 |
材料一维护皇权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目的之一。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法以礼为灵魂,若失去了礼的指导,法不但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且还会成为危害天下的“虐法”。依靠礼的实施,耐心细致地教化,以理服人;中国古代法律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永恒的人情、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可变的只是法律,认为在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强调执法的目的在于消除法律,“胜残去杀”消除了暴力的统治方式——法律,社会治理倚重教育,将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公正,放在首位。
——摘编自李正财《罗马法和中国古代法律的比较》
材料二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古代罗马法是古典社会基于私有财产之上的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罗马法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私有等重要原则,对欧洲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摘编自周枂《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分别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和古代罗马法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法律与古代罗马法呈现不同特点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西古代法制建设共同的历史价值。
A.有利于协调人与社会的关系 | B.旨在维护皇帝的专制权力 |
C.反映出罗马统治疆域的扩大 | D.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内容 | 山处 |
“如果欺侮人,则罚款”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 |
“债务人在拘禁期间,若无力自费供养,则拘禁他的人每日应发给他面粉一磅” | 《十二铜表法,第三表》 |
“如果未成年人的财产价值在500索里迪(一种金币)以内,城邦保卫人应同城市主教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 | 《法学阶梯》 |
A.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 B.蕴含人文主义色彩 |
C.偏向保护平民利益 | D.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