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利于保证罗马司法的公平正义 | B.协调了贵族与平民的矛盾 |
C.打破了法官对法律解释的垄断 | D.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确立 |
材料一 罗马建国初期,平民和氏族贵族的矛盾很尖锐,平民对贵族高级官吏的专横统治的反抗愈演愈烈,并不断提出新的立法要求。因此,罗马初期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成了平民和贵族斗争的产物和记录。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罗马法也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就罗马法的本质来说,它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当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起初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视取得威信。”
——摘编自于沛霖《马克思恩格斯论罗马法》
材料二 和其他的古代法律相比,罗马法颇为人们所称道,其理由不仅在于罗马法尤其是私法被奉为现代民法的模范文本的事实,更在于从罗马法中体现出来的统率整个罗马法律制度的灵魂和内核——罗马法精神。罗马法精神适应了罗马社会商品经济的交易要求,反映了罗马时代的文化特质与政治结构的理念性原则,这些理念性原则统率、指导罗马人的生活,包括法律。尽管它们曾被历史尘封,但仍然被现代的人们从历史的故纸堆中发现。
——摘编自付建平、谢荣国《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罗马法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表现及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蕴含的精神,并说明罗马法在西方法律史上的地位。
A.导致了社会统治秩序的混乱 | B.明确了家主的财产遗赠对象 |
C.否定了奴隶的民事主体资格 | D.体现了债务兑现的公正公平 |
A.有助于罗马法律的发展 | B.表明罗马注重协调公民纠纷 |
C.规范了官员的从政行为 | D.造成了贵族垄断法律的局面 |
A.保护平民的经济利益 | B.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
C.推动民主政治的建立 | D.使债务人摆脱债务约束 |
A.突出保护个人私有产权 | B.强调程序与形式主义 |
C.注重维护家庭伦理关系 | D.追求实用与实质正义 |
A.缓和了各族间的矛盾 | B.旨在保护罗马人的权益 |
C.具有务实性和开放性 | D.已完成向万民法的过渡 |
A.蕴含近代法治观 | B.影响了后世立法 |
C.践行了民主原则 | D.取消了贵族特权 |
A.民主政治得到发展 | B.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 |
C.社会矛盾有所缓和 | D.有效维护了平民利益 |
材料 公元前450年,罗马贵族和平民各推举5人组成十人委员会,赴希腊考察法制。在深入研究希腊法制的基础上,罗马终于制定出著名的《十二铜表法》,使罗马政治和社会生活走上了法治的轨道。到帝国时代的罗马的“和平时期”,政治稳定,农业、手工业、国内外贸易都极为发达,罗马人已经超越了希腊“小国寡民”的城邦制,表现出卓越的政治远见和创造性的法律才干,在这一时期,罗马法学家工作卓越。在共和时期一系列“公民法”的基础上,为适应新的需要,帝国又制定和颁布了适应罗马境内所有公民的法律。
——整理自《古罗马法律发展的思想历程》
材料蕴含了罗马法发展的诸多启示。从材料中提炼一个启示,并结合所学的世界古代史知识予以说明。(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言之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