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所谓“春秋决狱”,是指在遇到义关伦常而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或虽有明文规定但却有碍伦常时,用儒家经典《春秋》所载有关事例及其体现的道德原则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在当时,经过皇帝的认可,《春秋决狱》成为司法实践的依据,起了“判例法”的作用,故该书获得了立法意义,而体现在该书中的儒家道德原则变成了法律原则。“春秋决狱”在汉代成为风气。事实上,汉代儒家士大夫不但据《春秋》之经义断狱,而且还扩大范围,根据其他的儒家经典断狱,称之为“引经决狱”。引经决狱之风的盛行,又开启了引经注律的风气。当儒生的法律解释著作得到皇帝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法律也就儒家化了。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随着居住在罗马的外来自由民数量的增多,罗马市民法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为了解决异邦人和被征服地区居民内部以及他们同罗马居民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公元前242年,罗马国家设置外事最高裁判官,专职处理此类案件,逐渐形成一套“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和非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之间的纠纷。其主要来源是:清除了形式主义的罗马固有的“私法”规范;同罗马人发生联系的其他各民族的规范;地中海商人通用的商业习惯与法规等。其内容绝大部分属于财产关系。罗马帝国前期,法学家的活动日益加强,其著述和一系列的司法实践活动,使罗马法律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不断发展。
——摘编自何勤华《外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法律演变的背景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国和罗马法律发展的异同。
材料一 古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的法律制度并没有随之消失。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罗马法乃至整个法学都已经处于停滞和衰退的状态。在11世纪以前,西欧各国普遍以日耳曼习惯法为自己的法律标准。随着西欧农业的进步、商业的复兴以及城市和行会的兴起,西欧的人们开始自我觉醒,再加上中世纪教权与皇权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相互博弈,西欧各国普遍需要一套完善的、统一的法律体系来适应社会的发展。伴随着《民法大全》的重新被发现,罗马法再一次登上了历史舞台。
——摘编自谢斌《论〈拿破仑法典〉的渊源》
材料二 在资产阶级刚刚登上政治舞台,其思想尚处于萌芽阶段的启蒙运动时期,被称为法国启蒙先驱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和卢梭的思想中均有一个重要的理论来源,那就是所谓的“自然法”,而自然法又是从何而来呢?那就是罗马法。这样一部远在两千多年前便已出现的古老法律,以其蕴含的人类早期民主自由思想而成为资产阶级文化复兴和思想启蒙的理论依据和精神源泉。
——摘编自马守信《法家之绝唱,不宣之檄文》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复兴的原因。
(2)德国文学家歌德说,罗马法“如同一只潜入水下的鸭子,虽然一次次将自己隐藏于波光水影之下,但却从来没有消失,而且总是一次次抖擞精神地重新出现”。根据材料二,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
3 . 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相距遥远,然而两者的历史发展可做一些比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历史时期 | 古代中国 | 古代罗马 |
①公元前5世纪~前4世纪 | 秦国商鞅变法(前356年) | 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前451年) |
②公元前3世纪 | 秦始皇统一中国(前221年) | 罗马统一意大利(前270年左右) |
③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 | 西汉、东汉王朝强盛时期(前202年~公元184年) | 罗马强盛时期(前201年~公元192年) |
④公元3世纪 | 汉末混乱,三国鼎立(182~280年)西晋统一王朝(280~316年) | 罗马“三世纪危机”(192~284年)罗马帝国中兴(284~336年) |
⑤公元4世纪 | 北方少数民族南下中原东晋南迁(317~420年)北方十六国时期(308~439年) | 罗马帝国首都东迁(330年)日耳曼人入侵(375年起)罗马帝国东西分裂(395年) |
⑥公元5~6世纪 | 南北朝对峙(420589年)隋朝再次统一中国(589年) | 西罗马帝国灭亡(476年)欧洲日耳曼人小国林立 |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依据材料,概括①至⑤各个时期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的历史特征。
(2)比较①至⑤时期两国历史发展的特征,你发现了什么现象?再比较其历史轨迹及变化节奏,你又有哪些发现?在此基础上,你有何进一步的理论认识?
(3)第⑥时期中国和欧洲的历史走向有何不同?试从制度层面分析中国出现这一走向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