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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名例律首列为“十恶”,谋反罪居首。“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妻不忠时,夫有权将其杀死。妻的财产不论婚前或婚后,一律归夫所有。
犯罪之人,皆有条例。断狱之法,须凭正文。若不具引,或致乖谬。违而不具引者,笞三十。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避惩罚。
诸强盗,不得财徒二年,一尺徒三年,二匹加一等;十匹及伤人者,绞;杀人者,斩。其持杖者,虽不得财,流三千里;五匹,绞;伤人者,斩。在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
诸八议者(注:八议指亲、故、贤、能、功等八类人),犯死罪,皆圣所生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法律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摘编自《唐律疏议》《罗马民法大全》


阅读表格中《唐律疏议》和《罗马民法大全》的内容,提取至少两项互相关联的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说明。(要求:提取信息准确,相互关联,言之成理)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2 . 自20世纪中叶以来,各国人格保护的发展开始颠覆近代以来人与物大一统的损害赔偿观念,出现了回归罗马法传统与价值的趋势,重新把“人的保护”与财产权保障区分开来,优先保护人格利益.逐步构建出一套独立于财产保护的人格保护体系与规则。这表明
A.各国制定法律更倾向于对人的保护B.罗马私法精神渗透近代社会生活
C.现代法律对古罗马法的借鉴与创新D.古代法律具有与时俱进的适应性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古罗马法侵权行为的责任方式经历了习惯法中的刑罚制裁(如“同态复仇”)到《十二铜表法》定额罚金、《阿奎利亚法》最高市价赔偿,最后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估价损失赔偿的复杂历程。这一历程反映了
A.侵权行为认识的理性化
B.法律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C.罗马法的体系走向完善
D.奴隶主贵族特权的削减
4 . 德国文学家歌德说,罗马法“如同潜入水下的一只鸭子,虽然一次次将自己隐藏于波光水影之下,但却从来没有消失,而且总是一次次抖擞精神更饱满地重新出现”,对此的正确理解应是,罗马法
A.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法律的基础B.为欧洲近代社会确立了行为规范
C.所维护的民主制度历史影响深远D.不断地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方向
2019-01-30更新 | 7879次组卷 | 206卷引用: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育才学校2021-2022学年高二(普通班)下学期开学摸底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