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利于保障法院的司法独立 | B.大大减少了民众的基本权利 |
C.反映法律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 D.表明法院是最高的权力机关 |
A.稳定性 | B.灵活性 | C.渐进性 | D.妥协性 |
A.英王丧失一切权力 | B.国王与议会相互牵制 |
C.议会主权原则确立 | D.王位继承制度改变 |
材料一 1832年的议会改革,将选举权从身份资格转向财产资格,改革后的选民人数从总人口比例的2.5%增长到3.3%;中等阶级主体获得了选举权,进入到政权体系之中。英国的贵族寡头制度开始分崩离析,资本主义民主大厦的根基建立起来,用和平的渐进改革方式来推行政治民主化,演变成为英国的一种传统。改革大门一旦打开,就不可能再关上,英国在1867、1884和1918年继续进行了议会改革。
——摘编自刘金源《议会改革与英国的政治现代化历程》
材料二 如此状况的共和制度不是一个派别所理想的制度,而是当时各主要派别能够接受的政治制度。他们面对的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历史传统、王族血缘、派别利益,直至法律条文的措辞和获得通过的可能性等。它们即使坚持着脑海中的信条,也必须脚踏实地维护着已经拥有的政治权益。因此,在谁也无法独占鳌头独断专行的情况下,彼此妥协成为唯一的出路。……由于宪法的残缺、矛盾和可变性,使人们有了对宪法作出重新解释的余地,宪法可以随着资产阶级各集团力量的消长进行灵活的变通,可以适应形势的变化而生存下来,无需彻底变更。中、小资产阶级又依照自己的愿望对宪法条文作了微小的修改。
——摘编自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沈坚《试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治制度中的稳定因素》师创教片
材料三 19世纪70年代,德国统一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
工业生产中的伤亡事故频繁,工人生活与健康状况不断恶化。与此同时,工人阶级的力量迅速壮大,工人运动日益高涨。俾斯麦政府通过立法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障。自1883年起,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疾病保险法》《事故保险法》《老年人与伤残者保险法》,为工人及其家属、工伤者提供医疗保障,同时也为老年人及伤残者提供养老金和津贴。
——摘编自孙炳辉、郑寅达《德国史纲》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1832年议会改革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875年宪法制定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俾斯麦政府进行社会立法做出简要评价。
A.18世纪中期的英国 | B.18世纪晚期的美国 |
C.19世纪后期的法国 | D.19世纪后期的德国 |
材料 但丁在他的《论世界帝国》中提出君王的统治和教皇一样都是上帝授予的权力。后来到了14世纪中后期,当神圣的罗马帝国在实际上被教皇所摧毁,国王们开始反抗教皇,君王的支持者们自然开始倡导王权神授的思想…….当教皇将国王逐出教会并敦促教民反抗他们的君主时,保王主义的作家和牧师们响亮而又狂热地提出了“君权神授"理论并宣布任何对君王的不尊和反抗都是邪恶的行为……然而,太多的君王采用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信条:“自我扩张是国王的最高贵、最适宜的行动。”他们认为百姓生来似乎就是供自己利用的,公共力量和公共财富是为了实现他们个人目的的工具。17、18世纪,所有这些对王权的滥用,都使得“君权神授"的信条名声扫地,从而催生了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的思想。
——摘编自【美】菲利普.范·内斯·迈尔斯《世界通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14~18世纪的欧洲文明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
改革时间 | 成果 |
1832年 | 工业资产阶级获得选举权 |
1867年 | 小资产阶级和城市工人获得选举权 |
1884年 | 农业工人获得选举权一男性户主普及 |
1918年 | 30岁以上有一定财产的妇女获得选举权 |
1928年 | 年满21岁公民都有选举权 |
A.男女之间实现了权利平等 | B.工业革命推动了民主化进程 |
C.人民主权原则被广泛认同 | D.下层人民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
材料一 以《十二铜表法》为最高法律的市民法的形式主义、以家庭法和土地权利为主的静态性内容、以身份差别为核心的理念的局限不可能完全应对一个具有古代发达商业贸易的罗马国家的要求。万民法正是为了弥补市民法的不足应运而生,并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摘编自翟小功《从市民法到万民法:文化认同基础探析》
材料二 《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擅自废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的行为为非法;未经议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征收金钱或超出议会准许的时限与方式征收皆为非法……议会议员应经过自由选举产生;议员在议会内演说、辩论自由进行,不应在议会以外的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向国王请愿为臣民的权利,据此对臣民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此后,议会于1701年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
——摘编自齐延平《自由大宪章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与“市民法”相比万民法的特点。分析万民法对罗马国家发展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说明《权利法案》及《王位继承法》的颁布对英国政治发展的影响。
材料一 1829—1830年,英国出现粮食歉收和经济衰退现象,南部农场工人放火烧毁脱谷机。1829年12月,托马斯·阿特伍德等人组建了“伯明翰政治同盟”,类似的政治组织很快遍布英国各地。1830年,科贝特提出了五项议会改革要求。辉格党人认为必须采取适当的行动来阻止骚动升级及可能爆发的革命,同时借机击生长期执政的托利党人。1830年11月,格雷伯爵领导下的辉格党迫使威灵顿领导的托利党政府辞职。格雷政府上台后立即向议会提交议会改革法案。法案先后二次在下院通过,但又二次被上院否决。于是,格雷要求国王册封50个辉格贵族,确保法案在上院通过。在遭到威廉四世拒绝后,格雷以辞职抗议。最终,威灵顿放弃组阁,格雷重新出任首相。1832年6月4日,议案再次提交上院,法案以106张赞成票对22张反对票获得通过。
——摘编自刘成《民主的悖论: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
材料二 根据1832年改革法令,56个腐生选区被废除,30个较小的选区失掉了一个席位。在伦敦和其他新兴城市,新设了40多个新选区。仍有一些仅有数十名选民的小选邑被保留下来;一些人口较多的城市依然无权选送代表。改革法案还保留了选举人的财产资格,规定地主或房主年收入10镑者、租地经营达50镑者才有选举权。全国选民大约增加了30万,选民比例在全国成年居民中的比例有5%提高到8%。
——阎照样《英国政治制度史》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的背景。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谈谈你对1832年议会改革的认识。
A.得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逐步完善 | B.降低了司法审判的效率 |
C.摆脱了传统法律诉讼程序的弊端 | D.确立了法律至上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