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王是国家统一的象征 | B.行政权一定程度上控制立法权 |
C.首相是国家大权的掌握者 | D.上院制约了下院行使某些权力 |
材料一 明成祖时期,内阁正式形成。内阁成员“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明代中叶以后,内阁地位不断提高。内阁的意见不仅受到皇帝重视,还可以起草对奏折的批复意见,即“票拟”。在皇帝信任内阁时,很少会改动内阁的票拟,故内阁被认为有很大权カ。内阁的票拟不经皇帝朱批,实际上只是一种建议,真正的决定权还是掌握在皇帝手中。
——摘编自柏华《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后来,国王逐渐不再参与内阁会议,原属于国王的行政权也转移到了内阁的手中。19世纪中叶,随着英国政党制度的成熟及议会选举制度的完善,首相遂由议会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担任。虽然名义上首相的任命仍然需要国王的批准,但事实上首相由选举产生,且对议会负责。议会不仅掌握了重大事务的决策权,而且还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内阁集体辞职。
——摘编自吴于廑《世界近代文)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明朝内阁和英国责任内阁的不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简述明朝内阁和英国责任内阁的作用。
材料 德国学者哈贝马斯说“一部宪法即是一件历史设计”。其实,伟大的法典无不如此。法典的理性脊柱,支撑着民族生活的秩序要求,同时并为激发民族精神的创造生机安排制度条件。
——摘编自许章润《论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法律共同体》
解读材料,围绕“宪法与……”拟定一个话题,并结合近现代史的相关史实予以论述。(要求:拟定话题,论述充分,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A.政府被议会操控阻碍民主政治发展 | B.文官制度是英国政治民主的根本动力 |
C.改革目的是保证政府施政的独立性 | D.责任内阁制并不具备分权制衡的特征 |
材料一 永乐时期,内阁不过是一个侍左右、备顾问的秘书性机构而已,自仁宣之后,由于得到皇帝的信任与青睐,内阁权力日益增长,逐渐有了票拟权和参与评议朝政的权力。嘉隆万历时期,内阁的发展达到顶峰,内阁得以以部院之职兼任大学士,品秩日渐加尊,班列也位于六部尚书之上。明初宰相制度废除后,分相权于六部,六部实际上成了最高一级行政机关,而嘉靖之后,内阁渐夺六部之权,至万历时,内阁首辅已俨然历代之“宰相”。
——摘编自武萍《明代的内阁制度》
材料二 从1688年“光荣革命”一直到1832年第一次议会改革,英国国王依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决定内阁的去留,内阁时而听命于议会,时而听命于国王,因此,在18世纪前期,英国虽然形成了内阁,却没有确立内阁制。直到1832年以后,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新兴工业资产阶级成长为统治阶级中最强大最富有的阶级,相反,土地贵族的力量迅速衰落。统治阶级各部分经济实力的演变终究要体现于国家政治权力的分配上。新兴工业资产阶级及其代表在政府和议会中一步一步扩充势力,王权迅速没落,议会主权迅速确立。因此……在十九世纪中期,英国内阁制的各项原则逐渐确立,并最终形成了责任内阁制。
——摘编自韦荣建《论英国内阁制度形成与发展》
(1)根据材料一指出明代内阁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英国责任内阁制确立的背景,并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说明明代内阁与英国内阁的主要不同点。
A.议会被政党操控阻碍民主政治发展 | B.文官制度是英国民主制改革的根本 |
C.改革目的是保证施政措施的连续性 | D.责任制内阁不具备分权制衡的特征 |
A.君主是实,立宪为虚 | B.首相有权解散上议院 |
C.内阁和首相共同进退 | D.女王有制约首相实权 |
A.政治上无实权,必须服从议会 | B.为官清廉,并能与阁僚共进退 |
C.作为内阁首脑,接受议会监督 | D.经济待遇与其政治地位不相称 |
材料一 明朝设立内阁后,阁臣选拔有特简和廷推两种方式。由皇帝直接任命,不通过吏部为特简。由吏部会同九卿、科道推举若干名人选,再由皇帝选择点用为廷推。内阁建立初期,阁臣均由皇帝亲自选任。正统时,曹鼎、马愉等均由推举入阁。宣德时期,内阁的官职由正五品一跃成为正三品。嘉靖以来,内阁规模扩大,还设立内阁首辅。在朝位座次上,内阁首辅已经超过尚书。特别是万历年间的张居正,总揽朝政,权倾朝野,势力漫布经济、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崇祯时期,阁臣选任继续采用特简方式外,在廷推的过程中引入了“校卜”的方法,又采用了考试的方式来选拔。
——摘自冯宪军《明代内阁阁臣的选任》
材料二 1714年,新任英国国王乔治一世不懂英语,内阁会议由指定一名大臣来主持。1721年,罗伯特沃尔波尔任首席财政大臣,他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任首相。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在1832年议会改革之后得到进一步发展。1841年,罗伯特皮尔获得大选胜利,迫使维多利亚女王命其组阁。首相和内阁需从下院多数党中挑选,并依靠其多数优势以保证执政党政策和法令的顺利实行。两党制形成后,执政党可以利用其议会多数的优势改变和操纵议会工作议程。1887—1897年,政府议案占下院工作时间由83%增加到84.5%。1905年,经国王爱德华七世批准,内阁长官正式被授予“首相”称号,在法律上明确了首相与其他阁员的主次关系。
——摘自阎照祥《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确立和职能强化》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中、英内阁大臣产生的方式。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责任内阁制发展呈现出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A.下院对政府的行政监督增强 | B.封建贵族和议会的矛盾加剧 |
C.工业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 | D.内阁与首相共同对议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