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选自《权利法案》
材料二 近代议会实践活动大事年表
19世纪四五十年代 | 林则徐、魏源等人对西方议会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 |
19世纪七八十年代 | 郑观应认为,西方“育才于学校,议政于议院”,是其富强的根本。 |
19世纪90年代 | 康有为、梁启超从“兴民权”的角度,提出“设议院,立议员”。 |
20世纪初 | 在资产阶级立宪派推动下,全国掀起了请求速开国会运动。 |
1909年—1910年 | 各省成立了咨议局,全国性的资政院也建立起来。 |
1912年 |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临时参议院作为立法机关,通过了《临时约法》。 |
1914年 | 袁世凯解散国会,实行专制独裁统治。 |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权利法案》所反映的权力转型。结合所学,简述《权利法案》颁布后的百余年间,英国民主政治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成果。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叙述议会制在近代中国的实践。
A.形式上可任命新一任首相 | B.在国家财政困难时决定增减税收 |
C.拥有国家最高的行政大权 | D.在议会召开时决定立法是否通过 |
材料一 中国发展模式的价值内核吸取了延续几千年的政治传统的经验。这种传统达到西方难以企及的历史高度:一是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国家机器和军队由中央政府掌握,而非欧洲那样由封建领主或教会掌握。二是高度的行政管理体制,官员由公正、普遍的考试制度选拔,而非西方或中东那样由世袭或门第操纵;三是政治对人民负责,体现一定的“民本主义”。
——摘编自俞邃《“中国模式”之我见》
材料二 英国政体由三部分组成:国王、上院和 下院。专制制度瓦解后,上院成为权力重心。从19世纪起,重心明显向下院转移,20世纪下院成为权力重心。现代君主制的关键是立宪。从理论上讲,英王仍握有最高权力,但实际上,国王只是按政府的决定办事,其私“人行动在某种程度上也要受到政府的限制。世袭的原则不符合现代民主精神,英国人只是在事实上剥夺了上院的大部分权力,在形式上并没有触动它,使其保持了原有的尊严。民主制在20世纪的英国下院体现得相当充分。它由直接普选产生,在理论上获得了充分的合法性。在选举权方面,19世纪末已基本实现成年男子普选权,20世纪主要是使妇女取得选举权。
——摘编自钱乘旦《20世纪英国政治制度的继承与变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政治发展模式的突出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从19世纪到20世纪英国政治的发展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英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