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权利法案》和代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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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法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

材料一   唐初先后颁布实施了《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由于律文言简意赅,再加上某些地方官刻意错误解读律文,导致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误解、不统一现象。唐高宗永徽元年命长孙无忌对《永徽律》律文进行阐释、说明,于 653年编成《唐律疏议》。这部法律成为唐以后宋元明清各朝立法的基本参照,并对东亚各国立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摘编自《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在查士丁尼法典之前,罗马帝国编纂过三部法典。公元 528年查士丁尼任命著名法学家特里波尼安等人,根据这些法典以及后来一些皇帝的谕令,删繁就简,剔除已经过时或矛盾的地方,于次年编辑成《查士丁尼法典》,它主要包括从哈德良皇帝至查士丁尼统治时期历代皇帝的谕令集。《查士丁尼法典》与另外几部法律文献合称为《罗马民法大全》,成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摘编自陈勇《查士丁尼法典评析》

材料三   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宪法被西方学者誉为"近代宪法之母",不过英国至今并无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其宪法的渊源包括三部分∶成文的宪法性法律、不成文的宪法性惯例以及涉及宪法制度的判例。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无论其成文的宪法性法律,还是不成文的惯例和判决,都是经过相当长时期的积累,逐渐定型、完善的。新的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彻底否定旧的宪法渊源,而是对旧的渊源的继承和充实,使其能够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摘编自《外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唐律疏议》和《查士丁尼法典》编撰的异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其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三,概括英国宪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史实对文中画线部分的观点进行举例说明。
2022-01-14更新 | 308次组卷 | 3卷引用:北京市石景山区2022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权利法案》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摘自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   杰斐逊等美国思想家们指出,在美国可以实行“双重分权”机制的“复合的民主制”,概括性的说,就是把联邦的国家权力系统之间的横向分权,与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纵向分权的有机结合所形成的上中下,左中右的“分权网络”称之为“双重保障”。

——摘编自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权利法案》体现的宪政原则。并分析其成功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实行“双重分权”机制的“复合民主制”的主要内容,并简要评述“双重分权”机制。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