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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0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独立战争的硝烟未尽,美国却已险象环生:根据1777年《邦联条例》建立的邦联合国会,名为国家领导机构,实际权力十分有限,自身威望难于建立。1786年,马萨诸塞州负债累累、陷入绝境的农民们在独立战争的退伍军人丹尼尔·谢斯的领导下揭竿而起,凸显了邦联体制的脆弱和积弊。在这种情况下,对外,无力在外交折冲中保护美国利益,英国拒不履行《巴黎条约》,而且与西班牙联手对合众国进行经济封锁;对内,则无法领导和协调13个州,各州自行其是,以邻为壑、不相往来。国内经济严重萧条,国债年息高达1200万美元,而国家年收入仅20多亿美元。

——摘编自百度词条

材料二   1787年美国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为美国制定了第一个治国方案——1787年宪法。宪法确立了联邦体制,联邦政府为各州的中央政府,按“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

1)最高立法机构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2)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对宪法负责,对国会的立法有否决权。

3)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178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10条修正案,用法律的形式保证了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但是,印第安人和广大黑人并不能享有这些基本人权,美国的联邦制度和民主制度仍有待完善。

——摘编自王斯德主编《世界通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美国邦联政府面临的困境。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国家结构形式发生的变化,并全面评价美国建国初的宪法。
2 . 于1787年参加美国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看到了奴隶制和《独立宣言》的精神互不相容,但南方的经济和社会已经和奴隶制密不可分,奴隶制的废除所带来的震动不是他们当时能够承受的。据此可知,制宪会议(     
A.带有明显的妥协精神B.致力于实现国家统一
C.反思精英治国的理念D.肯定奴隶制度的价值
2022-11-07更新 | 394次组卷 | 5卷引用: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崇德实验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唐朝三省制与美国三权分立的异同。
4 .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是首席外交官,总统在经咨询参议院并取得其同意后,任命大使与其他外交官员;总统签订与其他国家的条约需参议院批准,而行政协定的签署则无须参议院的同意。这一规定(     
A.融合了联邦制与民主共和制B.体现了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C.解决了总统与参议院的矛盾D.削弱了总统的实质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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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5世纪中期,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成文法诞生……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材料二   1787年宪法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允许奴隶制的存在,不承认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男子相等的权利,等等。……恩格斯则认为“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标志罗马成文法诞生和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法律文献。
(2)结合所学知识,概述美国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体制机制。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美国1787年宪法存在的不足之处。
6 . 翻开美国历史,共有十位美国总统曾在美国众议院被提案弹劾。其中包括胡佛、杜鲁门、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克林顿和特朗普。它体现出了美国政体的重要原则是(     
A.君主专制B.封建独裁C.联邦政体D.分权制衡
7 . 依据美国宪法,理论上立法、行政和司法是分立的、互相平等的政府部门。但实际在美国历史上,政府公共管理所涉重大事件不少是在司法干预下完成的。据此可知,美国
A.政府权力膨胀诱发结构性变动B.三权分立体制具有内部调节能力
C.最高法院可利用职权压制政府D.分权与制衡机制遭一定程度破坏
8 . 美国疫情严重,但没有官员因此被追责。其原因在于,在选举民主制下,对高级别政务官员的问责形式主要通过选举,但选举周期过长;对事务类官员来说,官员所作所为只要符合程序规定,即使导致比较糟糕的结果,也无需负责。材料意在说明
A.美国的政治制度尚未稳定和成熟
B.政党分肥制使政府行政效率日益低下
C.西方行政管理制度存在一定弊端
D.西方缺乏对政府官员的监察问责机制
9 . 美国1787年宪法在权力结构中突出体现了分权制衡的原则。政府的体制包括“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两个方面。其中“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指
A.司法独立原则B.共和制原则C.三权分立原则D.联邦制原则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第一条   第一款   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二条   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第三条   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并按期接受俸给作为其服务之报酬,在其继续任职期间,该项俸给不得削弱。

——摘编自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材料二   第三章   参议院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四章   路时大总统副总统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五章   国务员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起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六章   法院

第四十九条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第五十一条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共同原则,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归纳美国1787年宪法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内容上的不同之处,。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