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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1787年宪法的目标不是要建立一种由人民来进行统治的政府体制,也不是要建立一个由精英来进行统治的体制……美国1787年宪法中政府的体制包括“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两个方面。

——刘绪贻《美国通史》

材料二 随着政党在美国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的提高,国家机关之间的分权与制衡变成执政党内部的分配与协作。政党平衡这种“不完美”的平衡代替了阶级平衡,不再像传统混合政体那样有特定的机构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处在政治体制内的党派也会发生利益上的斗争。“三权分立”作为一种权力制衡的主要方式,局限于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忽视了国家政治生活领域以外的力量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人民的权力在事实上被排挤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框架之外,成为一种“纯粹”的政治。

——摘编自张凯《西方权力制衡思想的历史演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美国的政治体制在“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的具体表现,并分析其当时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权力制衡模式的缺陷,并谈谈你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认识。
2021-02-03更新 | 124次组卷 | 4卷引用: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第四中学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国革命的最大成果,是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政体……。新政体兼有民主制(议会下院)贵族制(议会上院)和君主制(国王)三大要素……新体制通过大幅度提高议会的权威实现了对王权的有效限制。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   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最高立法机构是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每州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1/3;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终身任职,他们拥有最高司法权。……而且还把五个黑人折合为三个人来计算南方各州的人口总数。

——摘编自王斯德《世界历史》

材料三 “1873年,新调整的议会开始了制宪工作。议会围绕着政体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直至1875年1月,国民议会才以一票多数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从而使共和政体在法律上得以确立起来。”

——摘自人民版《历一史》必修一


(1)材料一中“全新的政体”指的是?
(2)从材料二中描述的内容判断这部宪法的名称?该宪法具有什么局限性?
(3)法国1875年宪法只以一票的优势通过,说明了什么问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元廷制订了一整套比较严密的政策。将行省权力规范在大而不专的模式内。行省实行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行省多名官员中,常常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交参任用。重要政务“事从公议”,而且常有“众论不齐”的情况。成宗朝前后,行省官朝觐述职和不定期迁调,朝廷遣官钩考、巡察等,或经常举行,或成为定制。行省路以下官吏的铨调开用,由朝廷三年一次遣使举行。元代行御史台及廉访司法既注意对一般地方官府的普遍监察,更把行省当作地方监察的重点对象。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不惜打破自然地理界限,不顾区域经济联系,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局面。从而使行省官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材料二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及很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端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及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及各州政府之一切行政及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术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及其修正案第十条规定: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之权力,均由各州成由人民保留之。美国内战结束后,国会通过宪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

——摘编自任东来等《美国宪政历程》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代加强对行省控制的措施,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作用。

4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美国《邦联条例》和1787年宪法内容比较表

《邦联条例》1787年宪法
立法机构组织一院制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
立法机构成员的构成与产生每邦在国会的代表2~7人;各邦立法机构按年度指派代表。每州2名参议员,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产生;各州选民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众议院。
行政首脑合众国总统
征税权以及征税方式诸邦有征收税金,向其他邦征收关税的权力。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征税法案应首先在众议院提出。
批准生效交给诸邦的立法机构审议,如果同意,授权他们在国会的代表批准。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即足以使本宪法在各批准州成立。

—摘编自(美)米尔奇斯等《美国总统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与邦联制相比联邦制有何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确立联邦制的意义。

2016-11-27更新 | 1575次组卷 | 16卷引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