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德意志君主立宪体制特点的成因 | B.民族主义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
C.无法实现向民主自由宪政的转型 | D.完成统一是摆脱专制主义的前提 |
A.民众的政治影响力增强 | B.帝国议会的地位有所上升 |
C.民主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 D.皇帝成为帝国权力的中心 |
A.首相权力受制于民众监督 | B.政治体制暗藏隐患 |
C.军国主义影响了外交政策 | D.舆情主导国际关系 |
材料一 根据帝国 宪法,作为帝国首脑的皇帝拥有行政、军事、外交等一系列大权。主持帝国政府的宰相由皇帝直接任命,对皇帝而不对议会负责。同时,皇帝还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国家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联邦议会中的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成为各邦君主的代言人,帝国议会由25岁以上男性公民通过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选举产生,它有权提出法案,但只有得到联邦议会和皇帝的同意才能生效。在这一宪政结构中,传统统治阶级居于支配地位,资产阶级仅从参与意义,上加入了统治行列。
——摘编自邢来顺《论德国政治现代化初期的“防御性”特征》
材料二 1908年8月,迫于内忧外患和风雨飘摇的局势,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了君上大权和臣民的权利义务,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君上有统治国家之大权,以议院协赞立法,以政府辅弼行政,以法院遵律司法。“夫宪法者,国家之根本法,为君民所共守,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当率循,不容逾越”。《大纲》规定:臣民有合于法律明令之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在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自由;财产及住宅无故不加侵扰;有纳税、当兵义务,赋税非经新定法律更改,悉照旧输纳。
——摘编 自张溪《透析<钦定宪法大纲>中权力与权利的格局》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德意志帝国宪法》与《钦定宪法大纲》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德意志帝国宪法》与《钦定宪法大纲》产生的历史背景。
材料一 国际学术界通常认为,德意志帝国宪法是君主制和民主制的混合物,也是在中央集权和联邦分权之间寻求平衡的妥协产物。一些学者对其有不同态度,如德国历史学家汉斯-乌尔里希·韦勒认为,德意志帝国宪法主要是“由普鲁士霸权、联邦制的帝国联盟、旧的集权体制和现代选举法等构成的混合体”。它不是君主立宪制,而是“一种独裁的、半专制主义的虚假的立宪主义”。相反,德国宪法学家恩特斯·R·胡贝尔则认为,1871年宪法是“德国宪法问题的合适的解决之道”。
——摘编自沈辰成《德意志帝国宪法:富有特色的立宪议会制度》
材料二 每个国家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对任何一个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的功过评价,都应该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看它对当时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德国的现代化进程是由其特殊国情决定的,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与德国统一前的封建专制相比,是进步的。宪法颁布后,德国历史的快速发展,也说明宪法满足了当时德国发展的需要,顺应了现代化的历史潮流。
——摘编自张晓华《“情”到深处,“理”亦明——对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重新认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德国两位学者对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不同认识,并结合1871年宪法的内容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影响。
A.君主立宪体制开始确立 | B.国会与宰相实现了权力制衡 |
C.议会的作用和力量增强 | D.皇帝的权威遭到强有力挑战 |
A.在普鲁士领导下实现国家统一 | B.政治上的保守阻碍了社会进步 |
C.政治民主化的道路充满了艰辛 | D.政治现代化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
A.德意志宪法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 | B.联邦议会对国家政策具有决定作用 |
C.统一的主体在各邦中具有独特地位 | D.德意志议会形成较完善的分权机制 |
A.德国民主政治有所发展 | B.议员与劳工们立场相同 |
C.国会能够有效限制皇权 | D.影子内阁需对议会负责 |
A.宰相是国家权力核心 | B.中央集权体制强化 |
C.民主政治具有脆弱性 | D.工业发展阻力重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