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民众政治参与热情高涨 | B.选择君主专制制度符合国情 |
C.军阀割据混战政局动荡 | D.探索民主共和道路艰难曲折 |
A.有利于国民革命运动的兴起 | B.意在强调维护革命统一战线 |
C.分析了军阀割据出现的根源 | D.认识到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 |
材料一 明代内阁最初是皇帝的秘书顾问机构,在“大礼议”之前,其权力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至正嘉之际,皇权虚空,事实上形成了以内阁为核心的、强有力的官僚行政系统,内阁权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此基础上,杨廷和内阁带领官僚行政系统在“大礼议”中与世宗皇帝争礼。然而,伴随着议礼的深入发展,内阁权力以嘉靖三年杨廷和的离任为转折点,相对于皇权由强变弱,而皇权却由弱到强。
——摘编自陈超《明代“大礼议”前后的内阁体势变化》
材料二 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表明,南京临时政府确立的内阁制,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南京临时政府对最初实行的政治制度的探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内阁制相对于总统制而言,最显著的优点是国家元首在表面上虽然拥有很大的权力,但这一切都是虚设的,这样一来,国家元首就无法进行个人专制独裁;同时,国会或内阁的任何一方也都不能形成国会议员专制或内阁首脑专制的局面。从袁世凯倒行逆施的反民主活动中就可以看出南京临时政府弃总统制不用而实行内阁制的正确性。
——摘编自百度文库《浅析南京临时政府内阁制的作用》
(1)根据材料一,指出明代内阁发生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发生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南京临时政府民主政治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浅析临时政府设立内阁制的作用。
(3)根据上述材料,比较明代内阁制与南京临时政府责任内阁制的相同点。
A.推翻君主专制迫在眉睫 | B.军阀统治丧失基础 |
C.帝国主义势力异常强大 | D.民主革命任务艰巨 |
A.加速清朝统治垮台 | B.维护总统的核心地位 |
C.完善宪法修订程序 | D.防止袁世凯独断专权变 |
A.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性 | B.阶级矛盾难以调和 |
C.全面学习西方的必要性 | D.立宪活动的欺骗性 |
材料 宪法立国之比较表
项目 | 1787年宪法 |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参与制定者 | 55位代表,他们的基本职业是律师、农场主、商人、银行家、政府官员等 | 49名与会议员中,有同盟会会员38人,具有留学日本和有欧美经历的40人。 |
时间 | 进行4个多月的激烈争论,最终达成妥协 | 从起草到颁布经历2个多月 |
主要内容 | 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是行政首脑、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视政务,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
制度 | 总统制共和制 | 责任内阁制 |
实施 | 历经200多年,依宪治国,确立了宪法的崇高地位。 | 《临时约法》颁布仅三个月,被袁世凯毀弃,代之以《中华民国约法》,20世纪20年代淡出历史舞台。 |
运行特点 | 浓厚的法治色彩 | 具有典型的人治特色 |
比较表格内容,提取中外关联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
材料一 《临时约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统治。在第二章中,从第五条 到第十五条 ,约法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官考试以及向有关机构请愿、陈诉、诉讼等权利,人民有依法纳税、服兵役两项义务。第五条 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这意味着各阶级、各阶层一律平等,体现了平等原则。第六条 明确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等自由权,自由权是人权的一个基本权利,是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保护,体现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这些都属于现代国家保障人民自由权利的一些基本通则。
——摘编自张海鹏《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二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发生之后,革命者率先发布《人权宣言》赋予公民权利,并根据启蒙运动中卢梭等人的法律思想,确立分权原则。大革命初期推翻了封建法律制度并制定宪法,搭建了现代国家法律体系的雏形。大革命的精神一直为法国宪法所继承,法国宪法一直坚持保护公民权利与共和原则。法国民法典的立法参与机构有参政院、保民院、立法院、元老院,各机构职责不同,参政院讨论法律草案,保民院讨论参政院和政府的法律议案,形成对法律议案整体形成认可与否的决议。宪法至上的原则被刻入每一位公民的心中,让法国在以宪法为中心的法治道路上继续前进。
——摘编自【法】乔治·杜比《法国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临时约法》。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大革命后法国近代法律建设的特点,并分析法国近现代法律完善的历史原因。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法国近代法律的变迁对当今中国法治建设带来的启示。
A.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B.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
C.1787年美国宪法 | D.1701年英国《王位继承法》 |
A.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的性质 | B.用法律方式确立了主权在民 |
C.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富强 | D.成功地限制了袁世凯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