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republic经日本翻译为“共和”后传入中国,开启了近代中国之旅。
材料一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司马迁《史记·周本纪》
材料二 万国政体,可以三大别概括之,一曰专制政体,二曰立君政体,三曰共和政体。……若夫共和政治,则人人皆治人者,人人皆治于人者。盖各以己意投票选举,以议行一国之政,故曰人人皆治人。既选定之司法官,则谨遵其令而莫或违,故曰人人皆治于人。
——据梁启超《蒙的斯鸠之学说》(1899年)《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1902年)整理
材料三 且夫共和政治,不仅为政体之极则,且以适合于中国国民之故……今欲求避祸之道,惟有行此迅雷不及掩耳之革命之一法;而与革命同行者,又必在使英雄各充其野心。充其野心之方法,唯作联邦共和之名之下,其夙著声望者使为一部之长,以尽其材,然后建中央政府以驾驭之……吾既实行此主义,必不至如前此野蛮割据之纷扰。
——《孙逸仙与白浪庵滔天之革命谈》(1903年)
材料四 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
(1)材料一“周本纪”中的“周”史称(单选)
A.西周 B.东周 C.北周 D.后周
(2)分别指出材料一和材料二中“共和”的内涵。
(3)根据材料三,概括作者的主要观点。
(4)综合材料及所学,你如何看待“共和”的近代中国之旅?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近代化浪潮势不可挡,席卷全球。18-19世纪,世界舞台相继出现以下重大历史事件:
①美国独立战争 ②法国大革命 ③俄国农奴制改革 ④明治维新 ⑤德国统一
(1)将上述历史事件按提示归类(用序号表示)
①从事件发生的时期看,处于“资本主义制度初创与确立”阶段的有 ;属于“资本主义制度全球性扩张”时期的有 。
②从事件发生的地域空间看,发生于欧洲的有 ;发生于美洲的有 ;发生于亚洲的有 。
“法律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让法律成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手段”。
材料一 1689年,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逐渐形成了君主立宪制。
材料二 《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对后来许多国家的政治变革产生影响。
材料三 拿破仑主持制定民法典,名为《拿破仑法典》,体现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
材料四 (某法律文献)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
(2)上述材料中几部法律分别由哪些国家制定的?
(3)从法律的地位看,与其他法律显著不同的是哪一部?请说明理由。
(4)结合所学,从背景和目的的视角归纳上述几部法律的相似性。
(5)综合上述材料和所学,谈谈法律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要求:①观点清晰;②视角明确;③史论结合;④150字左右)
A.不正确 | B.无稽之谈 | C.南辕北辙 | D.基本符合事实 |
A.出任正式总统 | B.强化责任内阁 |
C.推行洪宪帝制 | D.加强独裁统治 |
A.北京 | B.上海 | C.湖北 | D.云南 |
A.否定君主专制政体 | B.否定了儒表法里治国思想 |
C.确立君主立宪政体 | D.断绝了袁世凯称帝的梦想 |
①《新青年》创办 ②发昌机器厂创办
③中国共产党成立 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A.①③②④ | B.②④①③ | C.②①③④ | D.③②①④ |
8 . 1912年2月,南京临时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国歌》:“亚东开发中华早缉美追欧,旧邦改造。飘扬五色旗,国荣光,锦绣河山普照。我同胞鼓舞文明,世界和平永保。”
问题
(1)“亚东开发中华早”说明了一个事实,中华民国在亚洲的地位?
(2)“缉美追欧”说明了中华民国的体制特征?
(3)“旧邦改造”,事实证明中华民国的建立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试举两例证明?
(4)中华民国当初“锦绣河山普照”、“世界和平永保”的愿望最终实现否?直接原因是什么?
1 | 《汉穆拉比法典》 | 7 | “人民主权” |
2 | 雅典公民大会 | 8 | 《合众国宪法》 |
3 | “十二铜表法” | 9 | 美国国会 |
4 | 等级代表会议 | 10 | 日本1889年宪法 |
5 | 伏尔泰 | 11 | 《法国民法典》 |
6 | 《论法的精神》 | 12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示例:关键词:雅典公民大会;等级代表会议;美国国会
主题:立法机构;补充关键词:中华民国参议院
阅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部分内容,回答问题。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命题者注:包括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等,其余略)
第三章参议院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 参议院之职权如下
一议决一切法律案。
十一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第二十三条 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否认时,得于咨达后十日内声明理由,咨院覆议。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三十二条 临时大总统统帅全国海陆军队。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 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其国会之组织及选举法由参议院定之。
第五十四条 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问题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颁布的?
(2)有人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是西学东渐的产物,你是否同意,并说出理由。
(3)你如何看待《中华民国临时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