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表:人类文明交流史料(部分)
区域 | 时间 | 史料 |
非洲 | 公元前13世纪 | 埃及雕刻中出现赫梯战车形象 |
欧洲 | 公元前5—公元前1世纪 | 塞浦路斯、撒丁岛和马赛出现许多用腓尼基字母书写的碑文 |
亚洲 | 1世纪 | 《汉书.地理志》关于“殷道衰,箕子去朝鲜建国,教其民以田蚕织作”的记载 |
亚洲 | 646年 | 日本颁布《改新之诏》,全面学习“法式备定”的唐代制度 |
亚洲 | 771年 | 阿拉伯天文学著作《信德欣德》运用了大量的印度数字 |
美 | 15世纪 | 哥伦布给国王的信中提到“携带有种马、母马、骡子和其他的禽类、大麦和各种果树等”运往美洲 |
欧 | 1750年 | 鲁士政府法令规定:“所有王公贵族和庶民百姓要充分理解种植马铃薯的益处,并把马铃薯作为今春主要食物。” |
亚洲 | 1912年 |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践行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原则 |
——据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以“文明的交流与进步”为主题,从经济、文化、制度交流中任选一个角度拟定具体论题,并进行阐释。(要求:论题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晰,史论结合。)
材料1912年初,清帝退位,民国诞生,“共和”终于降临这片深受专制毒害数千年之久的苦难土地。“共和”是怎么来的?有说是“革命”革出来的;也有说是“妥协”谈出来的;还有人说,革命以“共和”为理想,而“妥协”恰恰体现着“共和”的真精神。
——摘编自《1912:辛亥革命是一场极好的革命》
结合材料与所学中国近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妥协是一种政治智慧”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
名称 | 颁布时间 | 简述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 1911年12月 |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共和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1912年3月 |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生效的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它取代了前述组织大纲 |
《天坛宪草》 | 1913年 | 草案贯彻了民主共和精神,为袁世凯所不容,后被废除 |
《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 1914年 | 该约法及大总统选举法为袁世凯成为独裁元首和“合法地”当上皇帝服务 |
1916年宪草 | 1916年 | 以《天坛宪草》为基础起草,后国会被解散,立宪程序停止 |
《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 | 1923年 | 于1924年被段祺瑞推翻,形式上存在了1年,实质上并未得到认真实施 |
《训政纲领》 | 1928年 | 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是国民党实行独裁统治的政治纲领 |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 1931年 | 是训政时期的临时宪法,将约法解释权授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
《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 1948年 | 实际上中止了1947年宪法的效力,公开实行独裁统治 |
——据《近代中国制宪史》整理
从表中提取相互关联的历史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
材料 “没有宪政就没有民主。”宪政是西方政治传统的精髓,是当今世界政治文明的标志。英法美德四国现代宪政的确立过程及其立宪道路、模式上具有不同的特点。我国宪法学家李步云认为:“宪政是国家根据一部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宪法进行治理,以实现最广泛的人权为目的的一种政治制度。”中国的“立宪”工作,源于清末,然而只是昙花一现。孙中山先生曾说:“有文宪法,是美国最好;无文宪法,是英国最好。英(国)是不能学的,美(国)是不必学的。”在制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时,宋教仁一再要求采用责任内阁制,但南京临时政府未予理睬,采取了总统制。此后颁布的《临时约法》却又将已经开始实施运作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
——摘编自谢居福《中华民国宪政史研究》
结合材料与中外历史的相关事实,围绕“宪政设想与实践”。自拟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给论题进行简要的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定的一个具体的论题,阐述须有具体的史实依据)
材料
时间 | 事件进程 |
1896年6月 | 《苏报》创办于上海的公共租界。 |
1903年 | 章士钊担任《苏报》主笔。章士钊大胆革新,使宣传革命的文章和报道逐渐成为《苏报》的主要内容。 |
1903年6月29日 | 《苏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出了章太炎的《康有为与觉罗君之关系》。章太炎在文中直呼光绪皇帝之名,认为“载湉小丑,未辨菽麦。” |
1909年6月30日 | 清政府以《苏报》“悍谬横肆,为患不小”密谋各华领事“务将该馆立即封闭”。 |
1903年7月4日 | 上海道袁树勋亲访英、美领事,密谋镇压因苏报案而起的学生运动。 |
1903年7月7日 | 《苏报》被封,租界工部局逮捕了章太炎、邹容。章、邹在租界法庭上继续宣传革命,坚持斗争,蔑视帝国主义和清朝统治者的迫害。 |
1904年5月 | 经过三次审理,租界法庭判章太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两年、罚做苦力。 |
结合中国近代史的所学知识,从上述材料中提取一个情节,指出它所反映的近代中国重大历史现象,并对该历史现象加以阐释。(要求:简要写出所提取的材料情节及历史现象,对历史现象的阐释准确全面)
材料
项目 | 1787年宪法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参与制定者 | 55名代表,其中14人从事土地投机,24人从事高利贷活动,11人从事制造商业和造船业,40人为债券持有者,15人为奴隶主 | 49人参与,其中同盟会会员38人,有留学日本和欧美经历的40人,40岁以下的有37人(已知出生年份的议员),35岁以下的有30人 |
时间 | 经过4个多月激烈争论,最终达成妥协 | 从起草到颁布经历2个多月 |
主要内容 | 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是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或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大法官渎职,原则上任职终身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案件 |
制度 | 总统制 | 责任内阁制 |
实施 | 历经200余年,基本严格执行,确立了宪法的崇高地位 | 颁布仅仅三个月,袁世凯就公然违背;1914年被《中华民国约法》取代;20世纪20年代淡出历史舞台 |
运行特点 | 浓厚的法治色彩 | 具有典型的人治特色 |
——摘编自姜士林主编《世界宪法全书》
上表为美国1787年宪法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比较。从表中提取中外关联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中外关联,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