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表:人类文明交流史料(部分)
区域 | 时间 | 史料 |
非洲 | 公元前13世纪 | 埃及雕刻中出现赫梯战车形象 |
欧洲 | 公元前5—公元前1世纪 | 塞浦路斯、撒丁岛和马赛出现许多用腓尼基字母书写的碑文 |
亚洲 | 1世纪 | 《汉书.地理志》关于“殷道衰,箕子去朝鲜建国,教其民以田蚕织作”的记载 |
亚洲 | 646年 | 日本颁布《改新之诏》,全面学习“法式备定”的唐代制度 |
亚洲 | 771年 | 阿拉伯天文学著作《信德欣德》运用了大量的印度数字 |
美 | 15世纪 | 哥伦布给国王的信中提到“携带有种马、母马、骡子和其他的禽类、大麦和各种果树等”运往美洲 |
欧 | 1750年 | 鲁士政府法令规定:“所有王公贵族和庶民百姓要充分理解种植马铃薯的益处,并把马铃薯作为今春主要食物。” |
亚洲 | 1912年 |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践行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原则 |
——据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以“文明的交流与进步”为主题,从经济、文化、制度交流中任选一个角度拟定具体论题,并进行阐释。(要求:论题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晰,史论结合。)
材料 历史漫画可以叙史解史。它往往针对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等,使用夸张、比喻、寓意、突出细节等方式,集中反映特定的历史内容和相关历史背景,以及作者对历史问题的认识、解释与看待历史的立场。下图为1912年8月13日《民权画报》刊发的同盟会会员赓韶的漫画《环游地球》。漫画中间是一个地球仪,一只猿猴手挥五色旗,在地球上绕圈子跑动。
(1)根据材料的图文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漫画《环游地球》加以阐释。
(2)围绕1937~1949年中国的重大事件或历史人物,按照历史漫画的呈现要求,构思一幅历史漫画并加以说明。(要求:自拟标题;写出构思,无需作画;史实准确;观点正确。)
材料一
材料二 以下为1912年5月孙中山与香港《士茂西报》记者的一段谈话。
访员曰:先生让总统之位与袁世凯,是由于个人之意乎?抑以为如此更换更有益于国家乎?
孙曰:两者皆是。因袁君鼓动共和久矣。
结合材料与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孙中山所答内容的认识。
材料一 唐制,中书舍人拟稿,然后再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就此许多初稿中选定一稿,或加补充修润,成为正式诏书,然后再呈送皇帝画一敕字。经画敕后,即成为皇帝的命令,然后行达门下省。……若门下省反对此项诏书,即将原诏书批注送还,称为“涂归”。……涂归亦称“封驳”“封还”“驳还”等,其意义略相同。……若以今日惯语说之,门下省所掌是一种副署权。每一命令,必须门下省副署,始得发生正式效能。如门下省不同意副署,中书命令便不得行下。诏敕自中书定旨门下复审手续完成后,即送尚书省执行。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设“通判州军事”一至二员,与知州同领州事,裁处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各州公文,知州须与通判一起签押方能生效。通判还有权监督和向朝廷推荐本州的官员。知州不法,通判可奏告朝廷。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宋史》
材料三 第五章 国务员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以副署权与专制政治的关系为视角,结合所学,对以上三则材料所蕴含的历史信息进行解读。(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材料
名称 | 颁布时间 | 简述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 1911年12月 |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共和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1912年3月 |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生效的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它取代了前述组织大纲 |
《天坛宪草》 | 1913年 | 草案贯彻了民主共和精神,为袁世凯所不容,后被废除 |
《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 1914年 | 该约法及大总统选举法为袁世凯成为独裁元首和“合法地”当上皇帝服务 |
1916年宪草 | 1916年 | 以《天坛宪草》为基础起草,后国会被解散,立宪程序停止 |
《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 | 1923年 | 于1924年被段祺瑞推翻,形式上存在了1年,实质上并未得到认真实施 |
《训政纲领》 | 1928年 | 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是国民党实行独裁统治的政治纲领 |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 1931年 | 是训政时期的临时宪法,将约法解释权授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
《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 1948年 | 实际上中止了1947年宪法的效力,公开实行独裁统治 |
——据《近代中国制宪史》整理
从表中提取相互关联的历史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
材料 “没有宪政就没有民主。”宪政是西方政治传统的精髓,是当今世界政治文明的标志。英法美德四国现代宪政的确立过程及其立宪道路、模式上具有不同的特点。我国宪法学家李步云认为:“宪政是国家根据一部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宪法进行治理,以实现最广泛的人权为目的的一种政治制度。”中国的“立宪”工作,源于清末,然而只是昙花一现。孙中山先生曾说:“有文宪法,是美国最好;无文宪法,是英国最好。英(国)是不能学的,美(国)是不必学的。”在制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时,宋教仁一再要求采用责任内阁制,但南京临时政府未予理睬,采取了总统制。此后颁布的《临时约法》却又将已经开始实施运作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
——摘编自谢居福《中华民国宪政史研究》
结合材料与中外历史的相关事实,围绕“宪政设想与实践”。自拟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给论题进行简要的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定的一个具体的论题,阐述须有具体的史实依据)
材料
项目 | 1787年宪法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参与制定者 | 55名代表,其中14人从事土地投机,24人从事高利贷活动,11人从事制造商业和造船业,40人为债券持有者,15人为奴隶主 | 49人参与,其中同盟会会员38人,有留学日本和欧美经历的40人,40岁以下的有37人(已知出生年份的议员),35岁以下的有30人 |
时间 | 经过4个多月激烈争论,最终达成妥协 | 从起草到颁布经历2个多月 |
主要内容 | 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是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或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大法官渎职,原则上任职终身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案件 |
制度 | 总统制 | 责任内阁制 |
实施 | 历经200余年,基本严格执行,确立了宪法的崇高地位 | 颁布仅仅三个月,袁世凯就公然违背;1914年被《中华民国约法》取代;20世纪20年代淡出历史舞台 |
运行特点 | 浓厚的法治色彩 | 具有典型的人治特色 |
——摘编自姜士林主编《世界宪法全书》
上表为美国1787年宪法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比较。从表中提取中外关联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中外关联,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