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袁世凯力图修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不足 |
B.辛亥革命使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
C.国民党为维护革命成果无视宪法的权威 |
D.民主与专制存在着斗争冲突 |
材料
名称 | 颁布时间 | 简述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 1911年12月 |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共和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1912年3月 |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生效的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它取代了前述组织大纲 |
《天坛宪草》 | 1913年 | 草案贯彻了民主共和精神,为袁世凯所不容,后被废除 |
《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 1914年 | 该约法及大总统选举法为袁世凯成为独裁元首和“合法地”当上皇帝服务 |
1916年宪草 | 1916年 | 以《天坛宪草》为基础起草,后国会被解散,立宪程序停止 |
《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 | 1923年 | 于1924年被段祺瑞推翻,形式上存在了1年,实质上并未得到认真实施 |
《训政纲领》 | 1928年 | 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是国民党实行独裁统治的政治纲领 |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 1931年 | 是训政时期的临时宪法,将约法解释权授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
《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 1948年 | 实际上中止了1947年宪法的效力,公开实行独裁统治 |
——据《近代中国制宪史》整理
从表中提取相互关联的历史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
材料一 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议决,送进皇宫画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
——摘编自钱穆《国史新论》
材料二 1912年,孙中山主持制定了《临时约法》,其用意,“一以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表现了革命派在交出名器之前企图用约法限制袁世凯的努力。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三 1954 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材料一中“委员制”指的是什么制度?并结合所学加以评价。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制定的目的,并结合所学说明《临时约法》的进步性。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简析1954年宪法的意义。
A.规定“主权在民”“三权分立” |
B.形式上具备了现代宪法的雏形 |
C.规定了当时国家的根本任务 |
D.有利于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
![](https://img.xkw.com/dksih/QBM/2019/10/4/2304937444982784/2305386184613888/STEM/7f973f05fb8f49988ff8f4504a004c57.png?resizew=133)
A.袁世凯复辟帝制,遭到人民反对 |
B.民国初年民主政治的良性发展 |
C.袁世凯控制内阁,实行独裁统治 |
D.南京临时政府维护民主的斗争 |
材料一
![](https://img.xkw.com/dksih/QBM/editorImg/2023/7/6/06f4f788-0d36-47ea-a3cf-9f355b9df9aa.png?resizew=982)
材料二 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多分,人寡则分寡。
——《天朝田亩制度》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制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完成下列要求:
(1)材料一所反映的三个历史事件分别对中国的社会性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2)材料二是哪次重大历史事件的成果?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试全面评价该文件。
(3)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及其历史意义。
A.该法在政体设计上存在缺陷 |
B.革命派内部存在着分歧 |
C.行政权有效的制约了立法权 |
D.政体的选择是因人立法 |
材料一 民国初年是一个非常的时代,处于制宪政治时期,而非常态政治时期。制宪政治要解决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参与制宪的各个党派虽然有各自的价值、信念和利益,但要求他们在制宪的时候,暂时放下党派之私见和私利,从国家的长远和整体利益出发,制定超越党派的永久宪法。……美国在建国之初也曾出现过私人利益泛滥、普遍出现腐败、派系与党争等一系列问题。……面对人性中的幽暗,联邦党人非常具有政治智慧,他们不是像法国大革命那样以公共的善的名义去压抑私利的恶,而是通过建立分权的宪政制度,以恶制恶,相互平衡,将恶转化为善,将私人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在费城制宪会议的过程之中,虽然各州、派系之间有利益冲突,但为了实现共同的国家未来和长远的政治秩序,大家一方面相互承认对方的逐利冲动,另一方面寻求利益整合和政治妥协的可能性。美国人坚信,只要有适当的制度性安排,各种分散的私人利益可以“共和”为民族的整体利益。
——许纪霖《辛亥后民初的制度转型为何失败?》
材料二 所谓立宪政体,所谓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是以立宪政治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民之自动,惟日仰望善良政府,贤人政治,其卑屈陋劣,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民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无以异也。……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与欧美各国之共和立宪绝非一物。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2月)
(1)根据材料一民国初期和美国独立初期面临的相同政治问题是什么?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美国在解决该问题时所体现出的“政治智慧”。
(2)据以上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民国初年立宪政体在中国不能真正建立的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政治制度发展趋势的认识。
A.因人设法违反了宪政的本意 |
B.总理制约总统各国没有先例 |
C.两者牵制无法体现三权分立 |
D.人民主权却无人民真正参与 |
A.清末“新政”有利于促进法律的规范化、近代化 |
B.清末“新政”促进了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
C.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一样,都是只关注政治方面 |
D.清末“新政”如果认真实施,一定会推进中国的理性化与专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