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南京临时政府 | B.北洋政府 | C.武汉国民政府 | D.南京国民政府 |
A.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合理性 | B.社会主义革命的迫切性 |
C.资产阶级革命具有先进性 | D.中国国情特殊性复杂性 |
A.加速了保路运动的爆发 | B.促进了民族工业春天到来 |
C.埋下了帝制复辟的隐患 | D.突破了旧三民主义的束缚 |
英语republic经日本翻译为“共和”后传入中国,开启了近代中国之旅。
材料一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司马迁《史记·周本纪》
材料二 万国政体,可以三大别概括之,一曰专制政体,二曰立君政体,三曰共和政体。……若夫共和政治,则人人皆治人者,人人皆治于人者。盖各以己意投票选举,以议行一国之政,故曰人人皆治人。既选定之司法官,则谨遵其令而莫或违,故曰人人皆治于人。
——据梁启超《蒙的斯鸠之学说》(1899年)《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1902年)整理
材料三 且夫共和政治,不仅为政体之极则,且以适合于中国国民之故……今欲求避祸之道,惟有行此迅雷不及掩耳之革命之一法;而与革命同行者,又必在使英雄各充其野心。充其野心之方法,唯作联邦共和之名之下,其夙著声望者使为一部之长,以尽其材,然后建中央政府以驾驭之……吾既实行此主义,必不至如前此野蛮割据之纷扰。
——《孙逸仙与白浪庵滔天之革命谈》(1903年)
材料四 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
(1)材料一“周本纪”中的“周”史称(单选)
A.西周 B.东周 C.北周 D.后周
(2)分别指出材料一和材料二中“共和”的内涵。
(3)根据材料三,概括作者的主要观点。
(4)综合材料及所学,你如何看待“共和”的近代中国之旅?
材料一 1381年,明太祖对户籍立法进行改革,实行黄册制度。黄册以里为单位(每110户为1里),登载各户的人丁、财产变迁情况。同时,又编绘鱼鳞图册以登录田土,所谓“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明朝户籍有严格的类别区分,主要为民、军、匠三大类。尽管在明朝中后期,由于官僚机构的衰朽,这套制度不能很好地执行,但它的历史意义仍是不容低估的。
——选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
时间 | 文件 | 摘要 |
195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户籍 |
1964年 | 《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 | 限制户籍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 |
1984年 | 《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 | 有经营能力和技术专长的农民可以进集镇落户,同集镇居民享有一样权利 |
2013年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
2014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
材料二 1911年,清廷制定了《户籍法》,作出关于户口及其变动事项的合法登记程序及管理机关的规定,标志着具有近代国际通行意义上的户籍原则和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的产生。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人民有居住迁移自由”,此条文为民国时期历次宪法所承袭。同时,商品经济和城市化发展也有利于人口流动和自由迁徙。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后重新实行保甲制度,以户为单位,连保连坐,实质是将中国最基层单位——乡村中的居民捆绑在一起,以维护社会秩序,强迫民众承担各种义务。
——马福云《当代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研究》
材料三 下表是新中国成立后户籍制度变迁的相关文件。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代户籍制度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该制度。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影响近代中国户籍制度发展的主要因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势,并简析其意义。
材料一 集议制度具有集思广益的长处,避免了个人思考的见事不周、偏执一端或墨守成规的弊病。许多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员参与决策,汇集了来自各方面的情况,决策者们就能较为准确迅速地了解信息,掌握动向,避免颁布错误的政令,……年轻的低级官员参与议政,给政事堂会议带来了生气和活力,给封建政治带来了新气象。政事堂合三省首长议事,减化了颁行的手续,从而政令制订迅速,执行便捷,提高了行政效率。
——摘引魏向东《试论唐代政事堂宰相集议制度》
材料二 时军机之权,独峙于上,国家兴大兵役,特简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亲寄军要。……厥后海疆衅起,经略才望稍爽,权力渐微。粤难纠纷,首相督师,屡债厥事,朝廷间用督抚董戎,多不辱命,犹复不制以文法,故能霈施魄力,自是权又移于督抚。同治中兴,光绪还都,皆其力也。
——引自赵尔巽《清史稿》
材料三 民初,中国社会成立的政党和类似政党的政治团体大约有300多个。有人称这一时期为“政党林立的时代”。……针对这一历史现象,梁启超在给袁世凯的信中讲到:“今国中出没政界之士,可略分为三派。一曰旧官僚派,二曰旧立宪派,三曰旧革命派。……政府惟有利用健全之大政党,使为公正之党争,彼自归于劣败,不足为梗也。”
——据谢彬《民国政党史》等整理
(1)阅读材料一,概括政事堂设立后的决策优势。结合所学,阐述为加强君主专制,中枢机构在宋朝的演变概况。
(2)阅读材料二,结合所学,从军机处决策机制的角度简述“军机之权,独峙于上”的观点,试分别从太平天国和八国联军侵华两个时期分析“权移于督抚”对清朝造成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概述“政党林立”这一历史现象,分析此后袁世凯对“健全之大政党,使为公正之党争”这一建议所采取的举措。
A.淡化革命派在辛亥革命中的巨大历史功绩 |
B.表明推翻君主专制和杜绝复辟帝制的决心 |
C.认同共和制为世界潮流,最有利于中华民国发展 |
D.提高自己在民国创立中的地位来获取政治资本 |
A.民主共和制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 | B.恢复帝制基于当时的现实需求 |
C.南方各省普遍缺乏国家统一意识 | D.近代中国国家政治转型的艰难 |
材料一
时期 | 案件内容 | 结果 | 具体出处 |
唐太宗 | 卫孝友复仇 | 帝免死赐田住宅 | 《旧唐书.烈女传》 |
唐高宗 | 赵师举复父仇 | 帝原之 | 《新唐书.孝友传》 |
唐高宗 | 同蹄智寿智爽复仇 | 帝敕死 | 《旧唐书.孝友传》 |
唐高宗 | 贾孝女教弟复仇 | 帝免之徒乡 | 《新唐书.烈女传》 |
武后 | 杜并复父仇 | 论死累迁其父杜审言 | 《大唐新语·孝行第十》 |
宪宗 | 梁悦复父仇 | 流循州 | 《新唐书.孝友传》 |
穆宗 | 康买得救父难 | 减死 | 《新唐书.孝友传》 |
宪宗 | 余常安复父、叔仇 | 卒抵死 | 《新唐书·孝友传》 |
——摘编自张志勇《论唐代血亲复仇与礼法之争》
材料二 《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政府由人民组织,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即采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和责任内阁制: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选举等自由;人民负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临时约法》以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它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一度被人们视为民国的象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反对专制的法律武器。
——摘编自朱汉国主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此类案件的处理反映出唐代司法活动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一中的案件若发生在1913年,处理会有何不同?并说明理由。
材料一 近代随着西方选举概念的输入,“选举”逐渐脱离中文传统涵义,转变成与英文“elect”对应的概念。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人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权利,但是却没有规定如何保障人民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后来的选举法又对选民资格作了性别、年龄、财产等种种条件限制,使妇女、贫苦群众和一部分资产阶级丧失了选举权。
——摘编自刘东、曹均学《对辛亥革命是否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的几点思考》
材料二 1953年《选举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个地区的民主选举逐步展开。全国进行基层选举的单位共有21.479 8万个,进行基层选举地区的人口共为571 434 511人,全国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达2.78亿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85.88%。
——摘编自柳润涛《新中国首次大规模普选始末》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影响民国初期选举的因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与民国初年选举相比,新中国首次普选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对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