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规定∶帝国是一个“永久性联邦”。……普鲁士国王是世袭的联邦主席,并享有“德意志皇帝”的称号。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有权签署和公布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率,军官均由皇帝任命。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首相是帝国唯一的大臣,首相之下不设立各部。
——高中历史教科书岳麓版必修I《政治文明历程》
材料二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选举与被选举、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居住与迁徙、人身等自由,有爱护和保护公共财产、依法纳税和服兵役等义务。
——高中历史教科书岳麓版必修I《政治文明历程》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德意志帝国政体的特点,分析这种政体确立后对德国和世界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什么?体现了什么原则?为加强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我国又颁布了什么法律。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B.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①政治协商制度 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③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A.①②④ | B.①②③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
A.工人阶级居于主导地位 | B.人民代表大会的广泛性 |
C.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 | D.我国工农联盟的优越性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渊源 | B.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 |
C.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的变迁 | D.民主革命时期群众路线的贯彻 |
选项 | 史实 | 结论 |
A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B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首先在西藏得以成功实行 |
C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是和西方议会制度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 |
D |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 首先在解决澳门问题上得到成功运用 |
A.A | B.B | C.C | D.D |
项目 | 中共党员 | 无党派 | 工人 | 农民 | 解放军 | 归国华侨 | 少数民族 | 妇女 |
人数 | 668 | 284 | 100 | 63 | 60 | 30 | 177 | 147 |
比例 | 54.8% | 23.16% | 8.16% | %5.14 | 4.89% | 2.45% | 14.43% | 11.99% |
A.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 | B.奠基于多党制基础上 |
C.代表经协商推举出来 | D.具有直接民主的特征 |
A.《“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 B.《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新阶段》 |
C.《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 | D.《必须坚持多快好省的建设方针》 |
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
②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成为基本政治制度
④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A.①③②④ | B.①④③② | C.③①②④ | D.③②①④ |
材料一 英国议会起源于中世纪,在大贵族与国王的斗争中不断扩大其职能。都铎王朝时期,形成了“王在议会”的原则、即议会是由国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联合组成。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新贵族以议会为阵地,进行反封建王权斗争,通过内战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光荣革命”后,议会通过《权利法案》,确定近代议会制度的大框架,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1832年议会改革扩大了工业资产阶级的权利,此后30多年间,是英国议会制度的“黄金时代”,“议会主权”达到鼎盛。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时,《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当时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成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中央人民政府于1953年2月公布了选举法。地方各级人大的逐步召开,选举产生了560余万名基层人大代表,16680名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1226名全国人大代表。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摘编自郭德宏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英国议会制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