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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 道试题
1 . 新中国成立后,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进行了几次重要的修改。下列选项中,关于某一时期宪法的颁布或修改的背景、内容、意义的表述完全对应的一组是
A.①解放战争胜利发展 ②正式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③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B.①新中国成立后        ②规定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性质 ③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C.①新中国成立后        ②正式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③开创人民民主的新阶段
D.①改革开放新时期     ②规定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性质 ③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020-02-07更新 | 52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金华第一中学2013-2014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2 . 法治是政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由于中西方在历史传统、文明基础、思想观念、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晚清时期的国人对于源自西方的现代法治文明隔阂极深,加之当时启动变法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尽快地在法治方面与西方列强接轨,这些决定了当时中国的法治变革是从借鉴和移植起步的。

——侯欣一《近代中国法治变革回顾》


(1)依据材料一,概括指出近代中国法治变革的特点,并结合民国初年的相关史实加以说明。

材料二   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从历史上考察是缺乏法治文化传统和法律制度背景的。因此可以说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法治建设的基础是非常薄弱的,法治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政府和人民不畏艰辛,60年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只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就能克服法治建设的阻碍,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

——郭庆珠《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新中国成立前后、改革开放新时期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法治”的认识。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54年宪法的里程碑作用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法治制度,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长治久安,坚持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完善落勃发展的重要保证。马克思指出:“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矛盾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露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新中国后来的宪法及其宪法修正宽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在国体、政体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及外空等各项基本制度方面是一脉相承。

——杨晓青《五四宪法是党探索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里程碑》

材料二   新中国自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全面修改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辅殊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1978年宪法由于受当时历史备件的限制,其内容也不能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1979年初,中央开始酝酿对家法进行全面修改,198217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八二宪法”),其后不同阶段,通过宪法修正靠的形式对宪法又进行了五次修改。

——黄宇菲《百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家法的发是历程》

材料三   西方的自由主义绝大贡献正在这一点,只有民主的政治方才能够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所以自由主义的政治意义是强调的拥护凡主。近代代议制度是英国人的贡献,成文而可以修改的宪法是英美人的创制,无记名授要是澳洲人的发明,这就是政治的自由主义应该句舍的意义。现代的自由主义,还含有“和平改革”的意思。在近代民主国家里,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权利,是和平的政治社会改革的基础,已成了当然的政治作风。反对党的对立,严格的批评监督,使人民可以有选择的机会,使国家可以用法定的和平方式来枝移政权,是现代民主国家做到和平革新的大路。

——胡适《自由主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并分析其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82年宪法经哪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析其全而改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特点,并分析其积极影响。
2022-05-28更新 | 168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中学2022届高三5月模拟考试历史试题
4 . 阅读下列中外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相关材料:
材料一:“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材料三:“人何以尊于禽兽!人有法律,而禽兽无之也” ……“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材料四:“法制”就是法律制度……而“法治”即法的统治(Rule of Law),法律至上,标志着民主政治……“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1)材料一中的“法”的职能与材料二“法”的职能有什么区别?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你认为“罗马法”在近代世界“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的原因有哪些?
(2)材料三、四有哪些共同观点?材料四中的“法治”与材料一中的“法治”有何本质区别?
(3)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梁启超为什么强调“法者,天下之公器”?
(4)举出中国现代史的史实论证材料四中“民治”这一观点,指出20世纪末中国提出的“民治”目标,并结合上述材料谈谈自己对“法治”的认识。
2016-11-18更新 | 737次组卷 | 1卷引用:2010年浙江省宁波市高三第三次模拟考试(文综)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