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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6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可决弹劾之。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1213日)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规定的政治体制体现了什么原则?简要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体现的原则。结合所学知识,简要指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时代背景。
(3)材料三主要阐述了什么思想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新中国制宪权的正当性,集中表现在作为制宪权主体的人民获得国家政权的事实。新中国的民主内涵首先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事务。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者们承继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文件,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一些重大的制度设计还参考了1936年苏联宪法、1953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实际作出慎重选择。

——摘编自韩大元《“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材料二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即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清晰界定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

——摘编自薛军《中国民法典编纂:观念、愿景与思路》


(1)结合材料一,归纳“五四宪法”颁布的历史条件。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理念及其历史意义。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资产阶级统治在巩固和完善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民主管理制度,如普选制度、代议制度、政党制度、监督制度、公务员制度、人权保障制度等,它们有的是出于反对封建专制主义而制定的,有的是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制定的,还有的反映了公开、公正、竞争等原则。此外,西方民主政治,按照程序运作,形成了一套十分复杂而又精致的运行机制,包括参与机制、竞争机制、制衡机制、监督机制、法治机制等。虽然民众无法对国家权力实现真正控制,但它在训练公民参政议政素质、形成社会政治生活的规范和秩序、提高国家管理的效率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摘编自陈松林《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借鉴与超越》

材料二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抗日敌后根据地实行过较为广泛的民主政治。在农村,村长是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晋察冀抗日根据地选民参与率各村平均超过百分之八十,妇女在选举中的表现也十分踊跃。在整个根据地,不只在政治生活中,在其他方面,在经济、教育、文化生活中也充满着民主精神。来自德国的王安娜女士回忆:根据地政府由共产党人、国民党人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组成。在选举中,为了让目不识丁的贫苦农民行使民主权利,根据地还发明了一种特殊的选举办法——豆选。美国驻华使馆外交官谢伟思评论:共产党在根据地“以良好的政制来改进农民的经济状况。农民有了民主的自治、政治意识和权利观念。农民们得以从封建束缚中解放出来,有了自尊、自信和强烈的团体合作兴趣。普通人民知道了他们是为了这些而战斗。”

——摘编自王建民《根据地的宪政建设》

材料三   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实现了从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政治、近代以来照搬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失败尝试向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方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背景,概括其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括敌后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成就。
4 . 制作年代尺是学习历史的重要方法。对下面年代尺空白处相关史实描述正确是
A.规定新中国是新民主主义国家B.是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C.体现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D.推进了农村民主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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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国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的制定。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委员长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要予以公开,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以网络的方式征求意见。这一发展过程
A.保证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B.发挥了人大制度作用
C.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D.坚持了社会主义原则
2021-04-01更新 | 1048次组卷 | 21卷引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文德学校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法家提出“法令由一统”的学说以来,中国古代的皇权一直凌驾于法权之上。黄宗羲将这种专制主义的法律形式称为“一家之法”。以唐太宗为首的统治集团提出了“天下之法”的概念,强调皇帝和贵族都应遵守国家公布的法律,受法律的约束,以防止皇帝随意破坏国家的法制。为此,唐朝统治者制定了许多措施,对以皇帝为首的行政权加以制约。在唐朝皇帝和官吏的思想中,一直存在着君臣应共同遵守“天下之法”的观念,这也为解决皇权和法权的关系提供了新思路,为司法官员审理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摘编自郑显文《审判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唐代司法》

材料二1906年9月2日颁布的中央官制改革上谕规定:刑部著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著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这24个字意味着中央司法机关要由传统集权体制下的职能混合模式向分权体制下职能单一的模式转化。据此,都察院退出司法领域,司法权被划分为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集中由法部与大理院行使,传统的司法与行政不分模式为之一变。

——摘编自张从容《晚清中央司法机关的近代转型》

材料三1954年宪法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根据宪法制定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也将审判独立确定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摘编自韩大元《论1954年宪法上的审判独立原则》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天下之法“提出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晚清司法机构改革的主客观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五四宪法“的进步性。
2019-11-01更新 | 143次组卷 | 3卷引用:广东省江门市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变式练习主观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