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根据列宁的观点,社会主义革命不仅能够在具有阶级觉悟的无产阶级的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爆发,它也可以在一个不很发达国家开始,然后再影响其他国家,最终在全世界得以传播。
——(美)曼弗雷德马伊《一口气读完世界历史》
材料二 中国革命在斗争方式与发展形式方面,有极可注意的特点,如“革命不可能有夺取‘首都’一击而中的发展形势”,而是“各省农民此起彼落的武装暴动”。
——瞿秋白(1927年12月)
材料三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俄两国分别选择了什么样的革命道路?简要说明两国存在这种差异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三概括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哪些基本特点?根据所学知识,列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A.人民当家作主的性质 | B.民族团结繁荣的原则 |
C.巩固国家统一的方式 | D.党派合作协商的制度 |
材料一
材料二 在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高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来自全国的1141位人大代表出席大会,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材料三 1949年春,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一起离开西柏坡乘汽车前往北平。毛泽东上车时,风趣地对周恩来说:“我们进京赶考去了!”周恩来笑着点头道:“我们应当都能考及格,不要退回来。”毛泽东充满信心地笑着说:“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会考个好成绩。”
(1)材料一中图(a)会议的中心任务是什么?其职能在1954年前后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图(b)所示文献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具有怎样的地位?
(2)材料二中的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的背景是什么?中心内容是什么?这次会议的召开有何意义?
(3)中共“进京”在政治制度建设上是否考出了好成绩?根据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加以说明。
①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 ②社会主义立法制度的确立
③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确立 ④法治建设进入重建与完善时期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A.完善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B.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主人 |
C.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 D.有利于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 |
A.后者是对前者全盘否定 | B.两者都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 |
C.两者均由全国人大通过 | D.反映了社会性质正发生改变 |
A.《共同纲领》 | B.1954年宪法 |
C.《论十大关系》 | D.1982年宪法 |
A.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
B.为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法律依据 |
C.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 |
D.确保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
A.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未完全建立 | B.人民代表大会制尚未确立 |
C.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开始起步 | D.中国大陆实现解放和统一 |
材料一 新中国制宪权的正当性,集中表现在作为制宪权主体的人民获得国家政权的事实。新中国的民主内涵首先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事务。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者们承继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文件,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一些重大的制度设计还参考了1936年苏联宪法、1953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实际作出慎重选择。
——摘编自韩大元《“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材料二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即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清晰界定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
——摘编自薛军《中国民法典编纂:观念、愿景与思路》
(1)根据材料一,归纳“五四宪法”颁布的历史条件,并指出其制定的原则。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理念及其历史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说明两部法律的内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