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军机处起草的谕旨,公开的先下达内阁,以次及于部院,层层下达,叫做“明发”;机密的不经内阁,由军机处封缄严密,由驿传递,直达督抚,叫做“廷寄”。地方督抚重要的奏折,也不经内阁,径送军机处,直达皇帝。自雍正以后,“咸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从而使公文转运、行文关系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李晋《清朝中央高度集权制的形成与“廷寄”文书制度的建立》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20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1954年)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军机处在公文转运中的实际地位,说明“廷寄”制度的作用。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体现的进步意义。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先进之处。
材料一 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议决,送进皇宫画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
——摘编自钱穆《国史新论》
材料二 1912年,孙中山主持制定了《临时约法》,其用意,“一以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表现了革命派在交出名器之前企图用约法限制袁世凯的努力。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三 1954 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材料一中“委员制”指的是什么制度?并结合所学加以评价。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制定的目的,并结合所学说明《临时约法》的进步性。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简析1954年宪法的意义。
A.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 | B.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C.标志着三大改造完成 | D.中国第一部成文宪法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尚未建立 | B.农业集体化尚未完成 |
C.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尚未完成 | D.社会主义工业化尚未开展 |
A.人大代表由海选产生,体现了民主的广泛性 |
B.规定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开始成为国家的主人 |
C.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D.人民有了行使政治权力的唯一机关 |
A.分别颁布于1912、1949年、1954年 |
B.分别由南京临时参议院、新政协、全国人大制定 |
C.分别体现资产阶级民主宪法、新中国临时宪法、社会主义类型宪法性质 |
D.分别标志着近代民主革命高潮、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过渡时期政治建设成就 |
A.中央人民政府 |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C.中共中央政治局 |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
A.巩固了爱国统一战线 |
B.突出了社会主义的原则 |
C.融合了外国宪法精髓 |
D.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 |
A.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生政权 |
B.为推行联产承包制创造条件 |
C.完成中共八大二次会议的目标 |
D.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
A.开启了社会主义改造历程 |
B.正式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C.初步建立了政治协商制度 |
D.推动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