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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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由于孙中山就职时曾做过许诺,故于1912年2月13日向参议院提出辞呈并荐袁自代。这种紧迫的政治形势,更加速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蓝图的具体设计。3月11日,孙中山公布了由参议院议决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动之”。

——摘编自陆杰峰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一段时期的酝酿和思考,毛泽东向党内外明确指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他领导发起关于“五四宪法”的三次大规模的群众性讨论,是一次发扬民主原则、践行群众路线的典范,也是“五四宪法”能够成为一部“得到大家拥护”“得人心”的宪法的重要原因所在。1954年9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

——摘编自李振《毛泽东主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政治智慧》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紧迫”的原因及体现的主要原则。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五四宪法”的性质并说明“五四宪法”颁布的意义。
2020-03-27更新 | 41次组卷 | 1卷引用:广西来宾市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历史试题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如下自由权保有财产、营业、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居住、迁徙、信教。国务总理(内阁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摘编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三   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便于团结和组织全国人民决定国家大事,参加国家管理,从而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它体现了国内各民族的平等,从制度上保证了各少数民族都能平等地参与政治,从而促进了民族团结,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利于整个国家的发展。

——摘编自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国家性质和最高权力机关名称。
(3)根据材料三,归纳1954年宪法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辛亥革命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认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