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多次进行政府机构改革。下表为四次改革情况简表
年份 | 主要内容 |
1982年 | 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从100个减为61个 |
1988年 | 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不再保留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组建新的国家计委;撤销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成立能源部;撤销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国家物资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航空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局以及国家经委质量局,设立机械电子工业部、人事部、劳动部、物资部、建设部、航空航天工业部、水利部、国家技术监督局 |
1998年 | 国务院部委由40个减至29个;撤销电力、冶金、纺织等10个工业专业部门;新组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部 |
2003年 | 国务院部委调整为28个;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委员会;新组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计生委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上表能够反映出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多种趋势。写出其中两种趋势,并说明改革的历史原因。
材料一 《共同纲领》内容摘要
第一章 总纲 |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
第二章 政权机关 |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
第六章 民族政策 |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
材料二 从形式上看,1982年宪法是在修改1978年宪法的基础上形成的;但从实质上看,1982年宪法是在“否定”1978年宪法基础上形成的。因为,1982年宪法虽改自1978年宪法,但是它所继承和发展的不是1978年宪法的基本原则,而是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
——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
材料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年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现行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确定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提出要发展包括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形式。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一国两制”方针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明确指出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据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据材料一概括《共同纲领》的主要内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地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并概括1982年宪法颁布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现行宪法”所体现的基本精神,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趋势。
3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材料二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据人民版《历史·必修一》等整理
材料三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起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全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材料一中的措施是哪个皇帝开始实施的?其后,为了解决皇帝政务繁杂的问题,又建立了什么制度?这些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列举改革开放后体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两件大事。
(4)综合以上所有材料,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
材料一 夏商西周时代的“先王”们都是“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他们“临事设刑,不豫设法”的做法,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把法的历史推进到成文法时代。春秋人之所以频繁的引用制、常、典、则等多种法律形式,说明他们的时代不存在大规模的法典。到了战国时期,平民数量急剧上升,在社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平民已经有了诉讼要求,在这样的时代,法治思想就不应再表现为当政者的“临时制刑”,而应当是事前“为刑辟”,制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形式较为统一的成文法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摘编自徐祥民《法家法律思想研究》
材料二 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过程中,汉武帝时期出现了一种特别的司法制度,就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思想越来越多受到以“礼”为核心的纲常原则的指导。“以礼制刑,礼法合一”是对唐朝法律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
今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等法治思想已经深入到国民的意识当中。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在法律的制定修订中,把历史上的或者外国的制度拿来加以改造以为我所用。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很好的古代法治理论,在选择新的治国方略中,它与领会西方法治理论对我们具有完全相同的价值。
——整理自张苏阳《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夏商西周时代至汉唐中国法律演变的趋势并分析这一趋势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法律思想对当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影响。
材料
时间 | 主要法律法规(节选) |
新中国成立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 工会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等;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 |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82年宪法颁布 | 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人民法院组织法;个人所得税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国籍法;1982年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中共十二大至中共十四大前 | 修改1982年宪法;加入《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涉外经济合同法等;民事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诉讼法…… |
中共十四大至中共十五大前 | 1982年宪法第二次重要修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票据法、广告法、拍卖法等;对外贸易法;教师法、科学技术进步法…… |
中共十五大至中共十六大召开前 | 第三次修宪;证券法、信托法;行政复议法、政府采购法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高等教育法、科学技术普及法…… |
新中国法制建设历程可以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多种趋势。依据上表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一种趋势并分析形成的历史原因。(要求:观点明确,史实准确、充分)
1954年宪法目录 | 1982年宪法目录 |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国家机构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A.确立依法治国为国家体制改革重点 | B.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宪法原则 |
C.凸显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D.昭示着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 |
A.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
B.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中心环节 |
C.只有依靠宪法才能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与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相融合 |
A.确立社会主义原则 | B.高度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 |
C.探索基层民主自治 | D.健全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1954年宪法目录 | 1982年宪法目录 |
序言 | 序言 |
第一章 总纲 | 第一章 总纲 |
第二章 国家机构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 |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 |
A.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B.体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 |
C.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法治原则 | D.凸显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材料一 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材料二 清末,时人认为“地方自治者,为今世界立国之基础……于救亡之事,至为切要”。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地方自治大致按行政区划分城镇和乡两级,设立议事会为议决机关,议员由选民互选充任。
——据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扩大了居委会职能,居委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各种工作委员会。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以及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区式管理”成为城市管理新的模式。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颁布,标志着社区建设成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方向。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之外,社区还出现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以及社会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为代表的新兴组织。通过居民会议议事协商和民主听证等形式,社区各类主体都可以平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民主决策。
——以上材料摘编自朱汉国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简述清末城镇乡地方自治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阐述改革开放后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化及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