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彰显了保障民主制度的原则性 | B.增强了宪政规则的权威性 |
C.说明了依法治国方略的灵活性 | D.体现了宪法制定的务实性 |
A.适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 B.削弱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
C.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D.开始重视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
A.是对新时代一国两制的全面修正 | B.反映出香港和内地已不存在制度差异 |
C.将国内选举制度融入到香港政策中 | D.推动了香港特区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
材料一 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设置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为视察区;一年之后文帝又将其用做监察区域,派遣官员分州“出刺诸郡”,九州视察区由此与监察区合而为一。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凉州、益州、幽州、并州,另外有朔方、交趾二郡,称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称十三刺史部,或“十三州”。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位于郡守之上,十三部遂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东汉末年,各州牧更是趁乱夺取本州军政大权。
——摘编自韩茂莉《中国历史地理十五讲》
材料二 201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障了我国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这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实现改革与立法的街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摘编自陈光中、兰哲《监察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与完善期待》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演变并说明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监察立法的意义。
A.为社会主义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B.确立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
C.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 | D.标志着我国开始依法治国 |
A.国家以法律手段保障食品安全 | B.食品生产标准体系确立 |
C.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 | D.食品安全问题开始受到国家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