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彰显了保障民主制度的原则性 | B.增强了宪政规则的权威性 |
C.说明了依法治国方略的灵活性 | D.体现了宪法制定的务实性 |
A.适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 B.削弱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
C.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D.开始重视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
A.是对新时代一国两制的全面修正 | B.反映出香港和内地已不存在制度差异 |
C.将国内选举制度融入到香港政策中 | D.推动了香港特区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
材料一 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设置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为视察区;一年之后文帝又将其用做监察区域,派遣官员分州“出刺诸郡”,九州视察区由此与监察区合而为一。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凉州、益州、幽州、并州,另外有朔方、交趾二郡,称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称十三刺史部,或“十三州”。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位于郡守之上,十三部遂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东汉末年,各州牧更是趁乱夺取本州军政大权。
——摘编自韩茂莉《中国历史地理十五讲》
材料二 201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障了我国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这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实现改革与立法的街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摘编自陈光中、兰哲《监察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与完善期待》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演变并说明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监察立法的意义。
A.开创了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 B.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 |
C.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D.标志着我国开始依法治国 |
A.依法治国 | B.从严治党 | C.提倡人权 | D.执政为民 |
A.为社会主义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B.确立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
C.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 | D.标志着我国开始依法治国 |
A.国家以法律手段保障食品安全 | B.食品生产标准体系确立 |
C.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 | D.食品安全问题开始受到国家重视 |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
A.社会发展助推法制建设 | B.法制建设服务于政治需要 |
C.开始确立依法治国方略 | D.法律制度建设已臻于完善 |
A.1954年一届人大的召开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初步奠定了基础 |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民法为核心 |
C.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 |
D.新时期中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