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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9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1988年,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年,宪法第15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时期以来,在有关国家组织和国家制度建设、民事和商事、刑事、行政行为和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经济、军事和国防等方面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特别是经济方面,制定了《商标法》《银行法》《保险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1979—1997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从5.8万人发展到29.2万人。到1996年,全国专门的检察人员发展到15.7万人。   

——以上摘编自蔡定剑《历史与变革》

材料二 1902年清廷下诏修订法律,一些野蛮的条文被除去,从法的理念上认同人的基本权利,满汉不同法也被取消,近现代法律精神逐渐为世人所认同。清廷同时开始了国际法、民法、商法等新法的修订。在法律转型过程中,思想先进的中国人对西方法理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成立中国法学会,发行法学会杂志,设立了法律学堂,专门培养近代法律人才。它也反过来促使中国知识分子对古代中华法系进行思考,最为著名的当属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在清廷修订律令时,沈家本参考了中华法系中一些合理的东西,使法律转型具有明显的中国特点。法律转型也带来了许多新的东西,物权、债权、法人等新的概念深入了社会生活,过去的书吏、幕友等日渐消失,讼师也被新兴的律师所取代,这些变化不可抗拒,又悄悄地改变着民众的生活,改变着社会结构。

——摘编自熊英王刚《近代中国法律转型问题浅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发展。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法律改革的内容,并对其进行评价。
2022-12-13更新 | 47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第二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三次月考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注重刑法,对于民事行为的处理要么不做任何规定(例如契约行为),要么以刑法加以调整(例如对于财产权、继承、婚姻)。保护个人或团体的利益,尤其是经济方面的利益——免受其他个人或团体的损害,并不是法律的主要任务。

——摘编自陈新宇、杨同宇《中华帝国的法律:法史学经典著作研读》等

材料二   1908年,清廷修律大臣沈家本等人正式起草民法,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并于1911年完成,后因清廷覆灭而未施行。19276月,南京国民政府设立法制局,着手草拟各重要法典。因为民法总则、债权、物权各编暂时可以援用民间习惯及历年判例,而亲属、继承编的判例大多因袭旧有宗法制度,与世界潮流要求相距过大,法制局决定先行起草民法亲属、继承二编,于192810月完成,但因立法院尚未成立,草案被搁置。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在特殊的历史阶段下,未能建立起科学、完整的民法体系。进入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婚姻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保险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法规,完善了我国民法体系。2020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规定于202111日起实施。《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同时被废止。《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各项民事法律规定进行的全面系统的编订修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摘编自《中国民法百年变迁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中国民法典的发展历程。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民法典制定及完善的原因和意义。
2022-03-25更新 | 80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西省南昌市第十五中学等名校2021-2022学年高二3月联考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演进轨迹有自己的特色。宗法家族社会的发展,是“礼治”的坚实基础;而集权官僚政体的巩固与壮大,则继续呼唤着“法治”。秦律规定:“父盗子不为盗”,“子告父母,告者罪”。西汉以后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和法家化表现为确立族权本位(礼治)与皇权本位(法治)的双向法统。《唐 律疏议》开宗明义在“名例”篇的序言中宣布:“德礼为政教之 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的法典凡涉及民事纠纷、经济权益,国家均视为“细故”,尽量用调解而非法律解决。

——摘编自武树臣《法家法律化通论》

材料二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 《国籍条例》 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捂而流于具文。他还亲自编译教材,创设法律学堂,造就司法.人才。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982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摘编 自李正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1949~2019)》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法律建设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建设的意义。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明中叶开始,位于江南三角洲低地地区的小农从事养蚕和制丝业,位于微高地地区的小农则从事棉花种植和棉织业。他们通过为该地区城市繁荣的纺织业(丝织业、棉织业)供给原料和中间产品,得以贴补家计中的不足部分。随着人口的骤增和无数中小城市的形成,江南三角洲地区开始出现严重的粮食短缺现象,不得不从外部输入稻米。从此江南将粮仓地位让给了新开发的湖广地区,自己则继续发展为商业和手工业(尤其是纺织业)的中心。

——摘编自吴金成《从社会变迁视角对明中期史的再认识》

材料二   工业革命以来,英国的粮食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粮食供应问题,英国掀起了开凿运河和修建铁路的高潮,到19世纪中期曼彻斯特成为著名的运河、铁路枢纽。1839年反谷物法同盟在曼彻斯特建泣,同盟人员进行了大量宣传鼓动工作,创办刊物,要求自由贸易,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全英进行反谷物法的演讲、游行示威。1846年皮尔政府废除《谷物法》后,英国从国外市场大量进口小麦。当粮食歉收、谷物价格上涨发生骚乱时,政府便会发出命令严禁囤积居奇,采取措施规范谷物交易。粮食问题的基本解决,不仅推动了英国城市化,而且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工业革命的深入推进。

——摘编自贾情《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城市粮食供应问题研究》

材料三   2020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旨在加快建立法治化长效机制,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物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20214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摘编自央视新闻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明中叶江南三角洲地区粮食出现严重短缺的原因,并简析该地区产业结构变化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为解决粮食供应问题采取的措施。
(3)结合上述材料,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颁布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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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个国家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民主法治建设的健全和完善。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条 国会遇两院各三分之二人数认为必要时,得提出本宪法之修正案,或应全国三分之二州议会之请求,得召集会议以提出修正案……表:美国宪法修正案节选

序号时间条文节录
41791 年人民之人身、住宅、文件与财产不受无理搜查扣押之权利不得侵犯。
151870 年第一款 合众国或其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前此曾为奴隶
之关系而拒绝或剥夺合众国公民之投票权。
221951 年第一款 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
261971 年第一款 年满十八岁或十八岁以上之合众国公民之选举权,不得因
为年龄关系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否定或剥夺。

——据《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朱曾汶译)

材料二   民国时期民法典代表了我国近代民法法典化的最高成就,不仅借鉴 了西方民法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也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传统和当时的国情,不仅立法内容趋于完善,立法技术也较前一时期有了很大改进,它揭开了我国民法法典化新的篇章……由于历史因素的限制,最终导致这样一个法典化的进 程更多地停留于形式上,而未能很好的与现实相结合、未能真正解决很多现实的问题,从这一点来说,它是失败的。

——摘编自:赵虎《民国时期民法法典化研究》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
1954—1956 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 年,虽完成《民 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1979 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 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 1986 年颁布民法通则。
20 世纪九十年代1992 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21 世纪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0 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促成美国“修宪”的因素;归纳上表 中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两个基本方面,并选取相关条款分别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三,归纳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3)综合材料二、三并谈谈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民法典编纂给我们当下的启示。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民主的发展,农民要求实现政治民主的愿望越发迫切。1980年,四川省广汉县向阳人民公社率先在全国取消人民公社,改社建乡。村民自治制度和村民委员会体制开始萌芽,其直接使命是解决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家庭经营农户的重新组织问题。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确定“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1982年中共十二大再次强调,要发展基层社会的群众自治。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应加强基层民主,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1998年,全国人大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改变过去由上级政府任命村委会干部的做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成员可连选连任。从1988年至2003年初,全国大多数省份完成了三到四轮村委会换届选举。迄今,村民自治制度走过了萌芽、创立和法制化三个历史阶段。其制度设计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调规范的选举程序,强调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和议事、决策制度建设,而且程序越来越严格,违法纠正日益加强。

—摘编自仝志辉《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三十年的回顾与前瞻》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村民自治制度改革的特点及历史意义。

7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国语·周语》记载,周襄王时已产生了“父子不得相互告诉”的思想。汉宣帝曾颁布:“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大父母匿子,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学界认为这是关于亲亲相隐制度最早、最明确的规定。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鞑语消息,亦不坐。”同时唐律还规定:“若犯谋逆以上者,不用此律……谋反,大逆及谋叛以上,皆为不臣,故子孙虽告亦无罪,缘坐同首法”,认为因为“不臣”可以不用容隐制度。到近代,在清末至民国初期的历次法律变革中,亲属容隐制度仍得以继承。

——摘编自王新霞、柳萍等《论中国古代司法文化特征——以“亲亲相隐原则”为例》

材料二 201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8条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该规定赋予了亲属证人不被强制出庭作证的特权,体现了亲属拒证权的理念。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为了避免自己及其亲属受到追诉,不愿意作证,这是人的本性使然,法律不应当强制打压。从更深层次来看,亲属拒证权制度维系了家庭成员之间的血脉亲情,在宏观上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有益。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亲属所作证言持有怀疑态度,其被认可和采纳的机会很小。

——摘编自李旭霞《论我国刑事诉讼亲属拒证权制度之构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容隐制度发展的特征及形成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现代“亲属拒证权”与中国古代容隐制度的不同,并结合材料二分析我国构建亲属拒证权制度的社会价值。

8 .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材料一根据1832年改革法案,年值10英镑房产的选举资格使中产阶级成为选民的主体。1867年改革法案规定:在英格兰城镇选区,凡年缴纳直接税20克令并付了济贫税的房产所有人具有选举权。1884年《选举权法》宣布,凡持有年值10万英镑以上的房产、土地或财产的人都具有选举权。妇女在大选中没有投票权,很多工人因住所经常变化被排除在选民之外。1918年改革法规定:所有21岁以上以及在战争中服过兵役的年满19岁的男子有选举权;30岁以上的妇女有选举权。

摘编自刘成《民主的悖论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

材料二根据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具有选举权的选民占18岁以上公民总数的97.18%",但当时中国国民文化水平还比较低,选举投票、举手等多种表决形式还只能是"形式主义"的,长时期内没有实现城乡同比例选举。1979年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在投票方法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制;1995年对人大选举法进行修改,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农村和城市所代表的人口比例数由过去的8:1修改为4:1;2010年3月,人大选举法正式确定了城乡同比例选举。

摘编自陈晓丹《代议制视角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解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选举制度的变化并分析这种变化带来的社会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选举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的认识。

9 . 现实问题的讨论往往会投射到对于历史问题的关注。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转型成为近年来历史学界普遍关注的话题。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论中国古今社会之变,最要在宋代。宋以前,大体可称为古代中国。宋以后,乃为后代社会。秦前,乃封建贵族社会。东汉以下,士族门第兴起。魏晋南北朝迄于隋唐,皆属门第社会,是古代变相的贵族社会。宋以下,始是纯粹的、平等的平民社会。就宋代而言,政治经济,社会人生,较之前代,莫不有变。学术思想亦如艺术,亦均随时代而变。

——钱穆《理学与艺术》

材料二   学者认为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进程从19世纪五六十年代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主要经历了被动开放、经济起步、政体变革、思想解放四个时期。这是一种社会质变,即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发生了整体性的变革。

——陈国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研究》绪论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性既是中国所以取得成就,向“法治国家、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三元并存互补的现代社会模式演进的原因,也是何以在社会转型中出现制度转换代价,蕴藏社会矛盾的原因。“旧辙已破,新轨未立”,这种转型社会的特点突显出社会转型的风险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

——刘燕、万欣荣《中国社会转型的表现、特点与缺陷》概述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指出作者提出“古今社会之变,最要在宋代”的理由。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19世纪五六十年代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史实,说明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表现。
(3)根据材料三,“三元并存与互补”指的是“法治国家、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从这三个角度展开,指出现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表现。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