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中国出现第三次建交高潮 | B.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展现 |
C.旅游业开发缓和了国际关系 | D.中国外交路线和政策的调整 |
A.坚决执行“一边倒”的外交政策 | B.外交领域的意识形态色彩消失 |
C.与外部世界的对抗性逐步减弱 | D.与美国的国家关系已趋于缓和 |
A.社会主义阵营开始瓦解 | B.国家利益重于意识形态 |
C.渗透着强烈的冷战思维 | D.美苏间的对峙不断升级 |
A.新中国的外交逐渐走向成熟 | B.中印之间的问题具有代表性 |
C.符合各国共同利益及价值取向 | D.二战后两极格局的发展变化 |
材料 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主席就多次发表声明:中国愿意在和平、互利和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当时,印度作为中国的近邻,不但与中国社会制度不同,而且与中国之间有许多历史遗留下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本着睦邻与和平共处的政策,中国政府同印度政府派遣的代表团就关于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区的关系问题,于1953年12月31日至1954年4月29日在北京进行了谈判。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得到了印方的赞同,并写入了1954年4月29日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该协定在序言中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定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个整体首次在国际条约上成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6月28日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以及6月29日中缅两国总理发表的联合声明中都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并共同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一般国际关系的原则。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和平处五项原则提出的重要意义。
A.改善外交环境 | B.开展全方位外交 |
C.宣传“双百”方针 | D.壮大社会主义阵营 |
A.奠定了新中国外交的基石 | B.与“另起炉灶”一脉相承 |
C.有利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 D.体现了“一边倒”的政策 |
新中国成立后中法关系的变化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之初,法国是西方阵营中追随美国比较积极的一员。随着冷战发展,美国人在北约中以发号施令者自居,这让崇尚“均势”的欧洲国家甚感不悦。1959年1月,戴高乐政府提倡实行维护国家主权、民族权益的独立自主方针,提出了“欧洲是欧洲人的欧洲”的主张。1964年1月27日中法两国政府发表《中法建交联合公报》,西方有媒体将之称为“外交核爆炸”。在记者招待会上,戴高乐自信地宣布:“法国承认中国只不过是如实地承认世界。”他相信某些国家政府迟早会效仿法国。在这种局面下,美国总统约翰逊于1966年7月宣布实行“遏制但不孤立”的对华政策。
——摘编自张伟《中法建交震动西方》
材料二 1981年法国总统密特表示,“我的政策继承了戴高乐将军的政策”。1997年中法两国决定建立全面伙伴关系,在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承诺要“加强多极化”,认为双方“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国际事务负有特殊责任”。2013年4月中法两国发表《中法联合新闻公报》,强调“中法关系至关重要,是两个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国家间和平共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典范”。中法将在国际秩序方面共同探讨多极化进程、多样化发展,共同推进国际政治、经济改革,并就各自关切的国际热点问题进行磋商。
——摘编自王毅《对构建中法新型大国关系的几点思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20世纪50-60年代中法关系的变化及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法建立全面伙伴关系的历史条件。
A.缺乏实际经验 | B.拒绝与西方国家打交道 |
C.坚持独立自主方针 | D.服从于苏联压力 |
A.周边国家和邻近国家 | B.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 |
C.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 | D.不结盟运动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