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导致倭患加剧的原因之一 | B.严重阻碍中外正常的文化交流 |
C.有效维护东南沿海社会安定 | D.主要原因是倭寇侵扰东南沿海 |
材料一元末明初,日本武士、商人、浪人到中国沿海武走私、抢掠骚扰。为防止沿海反叛势力私通倭寇,洪武三年(1370年),明朝罢“太仓黄渡市船司”;洪武四年(1371年)颁布禁海令”,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了自唐朝起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泉州、明州、广州市舶司。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放开朝贡贺易,仍不准民间出海。而后随倭患海禁愈加严格。隆庆元年(1567年),宣布解除海禁,允许民间远贩东西二洋,开放福建津州府月港,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和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但仍禁止对日本贸易,私自前往以通倭”罪处。隆庆开关使民间海外贸易获得合法地位,东南沿海海外贺易进入新时期。隆庆初,仅月港一地,“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成效明显。明朝产品请如丝织品、瓷器、茶叶、铁器等广受世界欢迎,致白银大量流入中国。
——摘编自《闭关锁国》
材料二斯密从自由放任经济政策出发,要求废除一切特权和限制,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应听任个人自由发展,追求自己的利益,同他人自由竞争。这种政策下,政府的职能或君主的义务只有三项:第一,保护本国社会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也就是建立国防。第二,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保护社会中任何人不受其他人的悔或压迫,保证人民私有对产的安全。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由大社会而不是少数人经营的公共事业及公共设范,服务的对象不是少数人或个别人,而是为了便于实施前两种职能,同时为社会商业发展提供便利、为青少年提供基本教育。总体来说,斯密主张的政府职能是让政府扮演“守夜人”的角色,保证社会经济运转的正常秩序。对于企业家的经济活动本身,政府没必要也不应加以干涉,应任其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自由竞争。
——摘编自《亚当・斯密经济自由主义忠想的道德哲学基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明朝实行海禁政策的原因。概括明朝“隆庆元年”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及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斯密自由放任经济政策出现的背景?简评斯密主张的政府角色。
A.海禁的主因是维护司法独立 | B.西方在经济上开始侵略中国 |
C.中国进入严厉闭关锁国时期 | D.英国成为侵略中国的急先锋 |
材料一:宋代因西北陆路通道阻塞,海外贸易获得巨大发展。……与宋通商的国家除了日本、高丽以外,还有散布于印度支那半岛、南海群岛、印度半岛、阿拉伯半岛以及东北非洲海岸的海南诸国与西天诸国共50多国……两宋先后在广州、明州、杭州等处设置市舶司与市舶务,主管进出口贸易……市舶收入不少,仁宗皇祐年间,岁入53万余贯,南宋高宗时达到200万余贯。
——李春棠、侯力《中国古代史教程》
材料二:明朝初年,曾与朱元璋争夺政权的张士诚、方国珍之余部,入海为盗,且“每诱岛倭入掠”。《皇明祖训》记朱元璋认为,日本、安南(今越南)、暹罗(今泰国)等15国,“限山隔水,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朝廷“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禁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宋时期海外贸易发展的特点及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朱元璋时期厉行海禁政策的理由。
A.清政府外交政策向近代转变 | B.公行兼具商业和政治功能 |
C.闭关锁国阻碍资本主义萌芽 | D.清政府重视对外贸易发展 |
A.西汉武帝实行盐铁专卖政策 |
B.北宋东京城夜市与晓市相连 |
C.明太祖颁布“片板不许下海” |
D.雍正帝下令实行“摊丁入亩” |
A.中国逐步落后于世界 | B.人民就业机会缩减 |
C.海防力量得到了增强 | D.科技发展逐渐停滞 |
A.对外贸易注重充实国内民生需求 | B.“闭关锁国”政策已经名存实亡 |
C.自然经济受到了进口货物的冲击 | D.注重推动中外民间贸易的发展 |
A.限制工商业发展 | B.保护农耕经济 |
C.维护封建统治 | D.防范“外夷”入侵 |
材料一 明太祖多次颁布禁海令,严禁濒海军民“交通外番,私易货物”。明成祖即位后,沿袭海禁政策,并奉为祖宗法度。此后,明廷三令五申,禁止人民私自出海贸易。然而,屡禁不止,民间开海呼声与违禁出海行为从未间断。嘉靖二年(1523)宁波争贡之役与二十八年走马溪事件发生后,海上走私贸易愈禁愈盛,尤其是自嘉靖三十一年起,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倭患。时人认识到,要消除倭患,保卫海疆安全,最好的办法是疏而非堵。闽、浙、粤三省官员不断上奏,请宽海禁,与主张严禁的官员开启了长达数十年的开海与禁海之争。隆庆初年,明廷同意福建巡抚涂泽民所奏,宣布开放海禁,漳州、泉州之民“准贩东西二洋”。开海政策持续五十余年,不仅在明后期福建社会经济发展及对外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是对沿用两百年之久的海禁政策的否定,推动了海外贸易发展。
——摘编自涂丹《明代禁海与开海之争》
材料二 康熙时本有四口通商的规定,但几十年间,外国商船绝大多数开赴广州贸易,形成了固定的贸易路线和惯例。乾隆十二年(1717年),西班牙商船到福建、厦门贸易。当地官吏认为“吕宋(指西班牙)为天主教长,漳泉风俗浇漓(民风不淳朴)。此等夷船终不宜使之源源而来,拟俊夷船回掉之日,善为慰遣,不使复来”。清廷的复示是:“此等贸易,原系定例准行,今若不令复来,殊非向来通商之意……慰遣之处,可以不必。”……1757年十一月初十日,乾隆正式颁布谕旨,明确宣布:“嗣后口岸定于广东,外来商船只许在广东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
——摘编自《清实录》
(1)据材料一,指出隆庆初年明廷开海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评析隆庆年间的开海政策。
(2)据材料二,指出乾隆初年福建地方官员和清廷在对待西班牙商船贸易问题上的分歧。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乾隆后期从“四口通商”转变为“一口通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