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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1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1 . 宋朝时期,“天下无在官之田,而卖易之柄归之于民”,造成许多农民丧失土地,不得不开垦荒田谋生,这使当时很多地区出现“田无不耕”的状况。由此可知,宋代土地政策(  )
A.阻碍了精耕细作技术的提高B.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C.削弱了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D.促进了对土地的充分开发
2022-06-27更新 | 104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2022届高三4月模拟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2 . 某学者指出,清代押租制(指农民付给地主货币作为抵押金来换取土地经营权)是一种“筛选”,它使许多农民因付不出押金而被摒除在押租佃户之外,而使另一些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农民成为押租佃户。佃农在此基础上的自由转佃,更是一种“再筛选”。这
A.缓解了农村中的贫富分化B.遏制了土地兼并的流行态势
C.使社会阶层间的流动加快D.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雇工人是具有特定法律身份的雇佣劳动者,地位高于奴婢而低于凡人。根据下表可推知
时间具体规定
明初庶民不得蓄奴,但可蓄养雇工人。雇工人经济地位低下,社会上往往将他们视同奴婢
明万历时将雇佣劳动者按长工、短工加以区分,受雇时间长、立有文书者以雇工人论,临时雇佣者则视同凡人
清乾隆时(1740年)颁布的《大清律例》中规定,农业雇工平时与雇主“同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者”俱依凡人论断

A.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B.政府强化对农业雇工人身束缚
C.农业雇工人法律地位逐步提升D.新的生产关系产生并得到发展
2022-03-26更新 | 85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第一中学2021-2022学年高三3月份月考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4 . 《宋会要辑稿》中载:“今后人户典卖田产,若契内不开顷亩、间架、四邻所至、税租役钱,立契业主、邻人、牙保、写契人书字,并依违法典卖田宅断罪。”这一规定
A.促进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B.限制了官绅豪强土地兼并
C.激化了地主与农民的矛盾D.标志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
5 .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租佃制在秦汉时期即已出现,到宋代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宋代统治者实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并将无地农民编入国家户籍,在形式上使客户获得了与主户齐等的地位。实物地租形式在当时占据着绝对的支配地位,货币地租因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逐渐开始占有一席之地。在经济水平比较发达的两浙路等地区,出现了“二地主”,他们并不是真正租种土地的劳动者,而是将租到的土地再进行转租,成为新的剥削阶级。

——摘编自张雪雪《北宋土地租佃制度探析》

材料二   1315世纪,英国的封建领主开始主动取消农奴制。由领主准备“公簿”存放在庄园法庭,农民得到副本。公簿上一般都写有这样的内容:农民取得自由人的身份,原来作为农奴时所耕种的“份地”仍归农民耕种,作为租地;农民按年缴纳货币形式的地租,在租期内数额固定不变;农民可自由经营这块土地,在传给下一代或转手他人时,须向领主缴纳“死后税”或许可税;农民仍是领主治下的子民,要继续效忠于领主等。违反上述规定的,要处以罚款和制裁。

——摘编自刘宗绪《世界近代史》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宋租佃制的新变化,简析其原因。
(2)据材料一、二,比较中、英两国农村生产关系变化在内容和影响方面的相同之处。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6 . 明清时期,包租制的租佃关系取得了支配地位。地租数额固定,主佃双方恪守“丰歉两无加减”的约定,佃户甚至逐渐获得了永久耕佃即“永佃”的权利。他们还要求获得转让所佃耕土地的权利,形成了事实上的“一田二主”甚至“一田多主”现象。这
A.强化了佃农人身依附关系B.巩固了封建的小农经济
C.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发展D.改变了地主土地所有制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汉武帝时,农民“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宋代是中国封建租佃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阶段。《宋会要》说:“乞令两淮州县,取民户见输之课,计其多寡,分画疆畎,而立契券,随亩增租,以其余给与佃人,庶革广占之患,从之。”宋代的佃户,租约满期,交租完毕,佃户可以另行租种别的地主的田地,有的还可以“或习学末作”甚至“衣食有余,稍能买田宅二、三亩,出立户名,便欲脱离主户而去”。宋代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生产落后的地区,较多的实行着劳役地租,而在生产发展比较快的地区,间有折钱收租的。当然这仅是个别的现象,普遍通行的却是实物地租,实物地租分为分成租和定额租两种。

——摘编自关履权《宋代封建租佃制的发展与阶级关系的变化》

材料二:明清时期永佃制已经开始在民间得以普遍流行,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的永佃制主要体现为民间习惯法规范的创设和实践,官方通过法律对此制的调整直至清雍正年间才逐渐展开。就对明代永佃制的考察结果来看,民间已存在大量证明永佃关系成立的租佃契约。其中,万历、天启年间刊刻的《万书萃宝》《学海群玉》《增补素翁指掌杂字全集》等书对反映永佃关系的契约格式有着相对详细的记载。具体而言,佃户在不拖欠地租的前提下,具有永久耕作和自由退佃的权利,田主无权随意撤佃;同时,佃户缴纳定额地租,“倘遇丰荒,租谷不得增减”;另外,有些田主或会收取押租。而对于元代已经萌生的“一田二主”之现象,明代逐渐盛行之,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地土地转租之情形尤其居多,甚至还出现“一田多主”的现象。

——张亮、杨清望《民国时期永佃制的结构与功能新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代租佃制发展的历史背景和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归纳,与宋代租佃制相比明清时期的租佃制有什么变化?简析其原因。
2021-05-22更新 | 109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南京市大厂高级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2月月考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8 . 明清时期徽州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对地主而言,定额租比分成租更有利于规避风险。在《康雍乾时期休宁黄氏公堂租簿》《嘉道实际祁门廖姓租簿》等史料中,记录了近180年中89宗租田的情况,全部为定额租。据此可推断,这一时期
A.徽州人地矛盾较为突出B.徽州地区商品经济发达
C.政府鼓励租佃关系发展D.定额租制利于缓和冲突
9 . 宋代将政府统治下的户口按“常产”(主要是土地)的有无划分为主客户。下面为宋代部分时期主客户的数量统计表。据表可知,这一时期(     )
时间主户(户)客户(户)客户占总数的比列(%)
景祐元年(1034年)6067583422898241.07
庆历二年(1042年)6671392376462636.07
皇祐五年(1053年)6937380385532535.72
嘉祐六年(1061年)7259581388153134.84
元丰元年(1078年)10995133549749833.33
元符二年(1099年)13276441643911432.66

A.政府的税收收入减少B.土地流转的速度加快
C.自耕农经济完全瓦解D.土地集中的程度降低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10 . 宋代没有田产的客户(即佃户)不会被束缚在土地上,按宋代法律,客户退佃离开时,地主不得阻挠。这表明宋代
A.政府户籍管理松散混乱B.地主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弱
C.租佃成为主要的经营方式D.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减轻
2022-04-30更新 | 164次组卷 | 23卷引用: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调研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