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个人与国家间的契约关系 | B.个人自由追求利益最大化 |
C.个人自由凌驾于公共意志 | D.国家法律约束了个人自由 |
A.社会契约论 | B.天赋人权 | C.主权在民 | D.三权分立 |
A.构建民权政府 | B.批判神权统治 |
C.鼓吹人性解放 | D.主张平等自由 |
A.打破了封建专制统治秩序 | B.引导和传播了新思想新风尚 |
C.促进了男女平等权利实现 | D.推动妇女解放运动走向高潮 |
材料一 儒家认为人先天具有善性,之所以向恶,那是因为有情与欲的侵扰,而产生情欲的根本原因在于人身的存在。所以人身所蕴含的自然情欲需要道德修养来节制,道德修养是达到身心和谐的必然路径。儒家认为每个人都先天具有“良知”“良能”,固人人可得而教之。因此儒家强调对个体的教化与人治,而不提倡惩戒和法治的作用,甚至蔑视法治,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儒家人性善的终极理想是成为“内圣外王”的圣人。“内圣外王”是指圣人既有厚德载物的美德,也有博施于民的抱负,人格理想与政治理想两者融会贯通。圣人是儒家至高境界“内圣外王”的化身,是“止于至善”的楷模,是“修齐治平”的典范。
——摘编自靳浩辉《儒家人性本善与基督教人性本罪之比较》
材料二 基督教认为人性本恶,人无法超越自身的“原罪”。为了遏制人性恶的泛滥,必须依靠外在法律的规训。启蒙运动以来,无论是霍布斯、洛克还是康德、黑格尔,虽然他们关于人性的阐释有诸多不同,但从根本上都同样包含着某种人性恶的预设,即出于自然本性而趋利避害有可能滥用自然权利。英国阿克顿勋爵一针见血地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就宣称:“政府之存在不就是人性的最好说明吗?如果每一个人都是天使,政府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正是基于对人性恶的深切体察,所以不能任人的权力欲如脱缰野马,必须加以控制。从人性的罪与恶出发,西方建立了以法治为核心的政治哲学理念。“分权和制衡”的理念得以贯彻,法律成为预防权力洪水肆虐的堤坝。
——摘编自胡伟希《从人性论的差异看中西政治哲学理念的分殊》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和西方近代启蒙思想关于人性论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和西方近代启蒙思想关于人性主张不同的主要原因。
A.这是由两人的阶级属性对立造成的 | B.两人对如何获得自由平等的主张不同 |
C.两人对专制自由的观点截然相反 | D.前者蔑视公民权利,后者主张主权在民 |
A.本质上属于无政府主义 | B.奠定了共和政体的理论基础 |
C.体现了社会契约的思想 | D.构筑了三权分立的政治框架 |
A.政府对科学家的控制加强 | B.科学开始从宗教神学中独立 |
C.科学研究成果领先于世界 | D.科学研究的组织化和建制化 |
A.推翻君主体制,建立共和政体 | B.消灭私有制度,实现社会平等 |
C.建立有效机制,实现权力制衡 | D.取消国家机构,实现公民自治 |
材料一 与西方相比,中国古代的国家哲学则更加伦理化,连上天都被中国圣哲赋予人格意志。宋代“二程”——程颢、程颐创立了“性即理”的理学唯心主义国家哲学,认为人们内心本来就具有一切事物之理,具有封建伦理纲常,要求人们“去人欲”,维护和身体力行三纲五常,不要犯上作乱,才能“存天理”。之后,朱熹构建的以儒学纲常名教为核心的庞大唯心主义国家哲学体系更加理论化、系统化,其地位几近孔子。继宋之后,元、明、清三代统治者把发挥孔孟之道的宋代程朱理学钦定为国家哲学。
——摘编自于今《国家哲学与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理论概述》
材料二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而不是一部纯粹意义上的法律书。作为西方政治学的一部经典,它在当时思想所能及的范围内,细致地讨论了自由、民主、平等的问题。孟德斯鸠最大的历史贡献在于其对政府架构的思考。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力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定的平面;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子、布”一样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地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单位)。
——摘编自何志鹏《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程、朱构建的国家哲学的内涵并分析其对后世及其他国家的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孟德斯鸠构建的政治哲学与程、朱构建的国家哲学主要差异并分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