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牛顿革命的影响远远超出自然科学的范畴,事实上极大地改变了整个欧洲思想界的精神气候。由于牛顿证明了地上的力学也能应用于天上的星球,从而昭示了一种简单而又统一的自然规律的存在。既然自然界有一个统一的规律,那么人类社会也决不会例外。思想家们在牛顿革命启发、激励下进行了种种思考,在历史上曾起过非常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改编自马克垚《世界文明史(上)》
材料二 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一切自然权利。在这方面,自然状态有着许多缺陷……立法权是委托权力,只有人民才能通过组成立法机关和指定由谁来行使立法权。当人民发现立法机关的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方面仍然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执行权和立法权往往是分立的,前者显然是受立法机关的统属并对立法机关负责的,而且立法机关可以随意加以调动和更换。
——引自(英)洛克《政府论(下篇)》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这一时期“改变整个欧洲思想界精神气候”的事件及其核心精神,并分析该事件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概括洛克的思想主张。
材料一 18世纪。伴随着自然科学的突破性进晨,启蒙哲学家转而从具体的经验和个别的事实入手,用分析的方法,重构人类的知识图景。理性不再是上帝的赐予,而是植根于人自身的一种禀赋和能力,人类不必依靠上帝的指引,完全通过自己的理性,就可以认识和把握这个世界,进而改变世界,建立新的世界秩序。这可以说是启蒙运动最核心的诉求。
——摘编自【英】约翰·罗伯逊《启蒙运动的再思考》《世界史》
材料二 “启蒙”一词古已有之,通常指幼童发蒙,晚清以降,又衍生出开启民智的近代内涵。晚清知识分子借助白话报纸等媒介,向民众灌输新知形成一股面向下层的启蒙运……现在通行的“启蒙”概念应当是清末从日本输入的。五四时期.《建设》《改造》《少年中国》等杂志上有零星的对欧洲启蒙运动的介绍,但“启蒙”一词远未通行,更不可能成为当时人对新文化运动的界定。北伐之后,现代意义上的“启蒙”概念才开始较为广泛地使用。
——摘编自陈建守《近代中国“启蒙运动”的翻译、书写及挪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启蒙运动的主要诉求,并简析这些诉求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归纳中国“启蒙"概念演变的进程。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与欧洲启蒙运动相比,中国近代启蒙运动的主要不同。
材料一 清代学者王夫之在《读通墓论》中说:“战国者,古今一大变革之会也。侯王分土,各自为政,而皆以放恣渔猎之情,听耕战刑名殃民之说。”洋务派人物李鸿章说:“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中国,闯入边界腹地,凡前史所未栽,亘古所未道,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胥:皆,都)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
材料二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对欧洲大陆来说是一个大动荡的时代,同时也是历史性的变革时代。在这些世纪里,一个生气勃勃的新欧洲正在崛起——工业革命、法国大革命以及把自己的统治迅速扩大到全球的强大的民族国家的崛起,都发生在这些世纪里。
——摘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
材料三 1949年6月,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9月第一届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指出“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1957年开始就不能正常工作,1966年到1975年几乎完全处于停顿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向了经济建设。邓小平复出后提出了“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等著名论断。2004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摘编自仓可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政治发展的逻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战国“大变革”和清末“大变局”的突出表现,并分别指出两次“大变局”出现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欧洲发生了哪些历史性的变革,根据这些变革指出当时欧洲历史发展呈现的基本趋势。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建设变迁的趋势。
材料一 伴随着自然科学的突破性进展,思想家们转而从具体的经验和个别的事实入手,用分析的方法,重构人类的知识图景。理性不再是上帝的赐予,而是植根于人自身的一种禀赋和能力,人类不必依靠上帝的指引,完全通过自己的理性,就可以认识和把握这个世界,进而改变世界,建立新的世界秩序。
——摘编自[英]约翰·罗伯逊《世界史》
材料二 第8条 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488条 满二十一岁为成年,到达此年龄后,除结婚章规定的例外外,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
第537条 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不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依关于该财产的特别规定与方式处分并管理之。
第1134条 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前项契约应善意履行之。
——摘自《拿破仑法典》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这场“重构人类的知识图景”运动的思想武器和批判矛头。写出影响这一运动产生的物理学领域的突破性进展。
(2)《拿破仑法典》是人类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根据材料二,概括该法典所体现的基本原则。结合所学,从资产阶级革命的角度分析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