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民主权”学说 | B.“三权分立”学说 | C.社会契约论 | D.“天赋人权”学说 |
——巴克勒等《西方社会史》
材料二 遵守宪法是孙中山对袁的另一要求,宪法制定之前,先制定临时约法,3月7日。临时参议院开始讨论,3月11日公布,规定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以参议院、总统、国务员行使统治权。人民一律平等……(均在法律上享有)诉讼、任官、考试、选举、被选举权利、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总统总揽政务,统率陆、海军,任命文武职员,但制定官制、官规,任命国务员、大使、公使及宣战、媾和、订立条约则须经参议院同意。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命令,均须国务员副署。
——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古代雅典民主政治对近现代民主政治产生影响的主要表现。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分析《临时约法》规定的中央政府组织机构的蓝本及其所包含的民主因素。(不得摘抄原文)
A.有利于妇女社会地位提高 |
B.实现了男女真正的自由和平等 |
C.促进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 |
D.保障《人权宣言》的顺利实施 |
材料一英国是近代宪法的策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们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不是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系统地集中地规定在一个书面文件中,而是分别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因此,英国宪法被称为“不成文宪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外国法制史》
材料二
材料三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1789~1875年近90年内,法国平均每7年更换一次宪法。这样频繁更换宪法实属罕见……但是,它们大都受革命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反映和巩固了革命的光辉成果……很多宪法还将《宣言》作为序言,或者确认《宣言》的基本内容。
——北京大学出版社《外国法制史》
请回答:
(1)材料一指出,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的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介绍你最熟悉的一部英国宪法性法律,并作出简要评价。
(2)根据图表分析法国政局的特点及其成因。
(3)材料三所说的《宣言》是指哪一部历史文献?哪一年什么机构颁布的?
(4)综观以上各国宪法及其变化发展,你得到什么启示?
材料一 处死查理一世无疑是“革命”,但是经过光荣革命的“反革命”,英国用宪政框架吸纳革命原则,成就了代表资本主义发展方向的近代宪政体制。资产阶级与王权之间达成了王权接受限制的持续妥协,维护了英国持久稳定的法治与和平。
——杨和平《查理一世之死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
材料二 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当时只认同“共和”而不认同“民主”的态度,基本上就是源于对英国自由主义传统的承袭。在18世纪的英美思想界……把它(民主)看做古希腊的那种只适用于城邦政治的直接民主……同时人们也相信,在国家管理中也必须有人民的存在——否则任何政府都会发展成暴政。而体现人民参政的最好形式便是英国人发明的代议制……这也就是当时人们对于共和的一般理解。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1)根据材料一,指出作者认为光荣革命是“反革命”的理由。结合史实说明,英国资产阶级与国王之间为限制王权持续妥协的具体表现。
(2)根据材料二概括美国确立共和制的原因,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787年宪法是如何避免政府“暴政”的。
(3)材料三所列条文体现了什么原则?其对临时大总统权力规定的直接目的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与美国总统在职权上有何异同?
A.主权在民 |
B.自由平等 |
C.三权分立 |
D.宪法至上 |
A.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度 |
B.体现了摧毁君主专制的要求 |
C.宣布了人权、公民权和法制的一系列原则 |
D.规定了法国的共和政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