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实行三权分立 | B.限制总统权力 | C.规定主权在民 | D.保障自由平等 |
A.建立了类似西方的政治体制 |
B.强调国家的主权独立 |
C.详细规定了人民的权利 |
D.通过立法,废除君主专制制度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3/4以上之出席,出席员2/3以上可决弹劾之。
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会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颁布)
请回答: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作了哪些限定?其目的是什么?结局如何?
材料一 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监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划归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台规》。
——摘编自饶文波《廉洁文化之旅之中国古代的廉政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清监察制度达到顶峰的表现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有何意义?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
材料三 日本在1945年完全被摧毁了。尼米兹海军上将始终认为,美国海军的绝对优势使胜利得以实现,而且只要有海军的优势就足以获胜。苏联的观点认为红军参战是决定性的因素,即使没有原子弹也会是这样。……看来是所有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才把日本一步步引向失败,然后又使失败突然来到。
——H.米歇尔《第二次世界大战》(下册)
(3)据材料三,作者提及的日本战败原因有哪些?你认为这样的分析全面吗?试作说明(注意:只判断不写理由不给分)。
A.体现三民主义原则 | B.确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
C.维护共和制度 | D.建立中华民国 |
A.美国 |
B.英国 |
C.俄国 |
D.德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