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B.否定了封建专制和等级制度 |
C.使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 | D.使中华民国实现了真正的民主政治 |
A.三权分立原则 | B.责任内阁制度 | C.主权在民原则 | D.自由平等原则 |
A.深受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 |
B.反映出民主与专制斗争的成果 |
C.体现了古代文明向近代文明的演进 |
D.使本国走上了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 |
4 . 阅读下列材料,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一个个独立的共和国在美洲的建立,在欧洲被广泛地解释为:它意味着启蒙运动的思想切实可行,一个个民族有可能建立一个国家,有可能制定一种建立在个人权利的基础上的切实可行的政体。
——摘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如果遇到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人们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
——摘自美国《独立宣言》
国会的立法机构……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摘自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二 他(孙中山)提供了一个使中国立足于世界最新型政府的行列的捷径,不仅可以赶上西方,而且可以很快超过西方。
——摘自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
(1)概括材料一中所体现的启蒙思想。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在它们的影响下美国产生了哪些政治文明成果。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为“使中国立足于世界最新型政府的行列”采取了哪些措施。
材料一 处死查理一世无疑是“革命”,但是经过光荣革命的“反革命”,英国用宪政框架吸纳革命原则,成就了代表资本主义发展方向的近代宪政体制。资产阶级与王权之间达成了王权接受限制的持续妥协,维护了英国持久稳定的法治与和平。
——杨和平《查理一世之死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
材料二 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当时只认同“共和”而不认同“民主”的态度,基本上就是源于对英国自由主义传统的承袭。在18世纪的英美思想界……把它(民主)看做古希腊的那种只适用于城邦政治的直接民主……同时人们也相信,在国家管理中也必须有人民的存在——否则任何政府都会发展成暴政。而体现人民参政的最好形式便是英国人发明的代议制……这也就是当时人们对于共和的一般理解。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1)根据材料一,指出作者认为光荣革命是“反革命”的理由。结合史实说明,英国资产阶级与国王之间为限制王权持续妥协的具体表现。
(2)根据材料二概括美国确立共和制的原因,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787年宪法是如何避免政府“暴政”的。
(3)材料三所列条文体现了什么原则?其对临时大总统权力规定的直接目的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与美国总统在职权上有何异同?
6 .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最重要的保障。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是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刘少奇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当时孙中山按照什么原则构建政治体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有何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1954年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3)材料三是“文化大革命”中刘少奇被批斗时说的一番话,读了它,你有何感想?
A.维护共和政体 |
B.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
C.使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 |
D.发展资本主义 |
A.它是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制定的 |
B.它体现了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施政原则,成为否定封建专制的重要法律成果 |
C.不久即被袁世凯毁弃,所以其现实意义不大 |
D.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 |
9 .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是民国初期县级行政区划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第一条各县地方行政长官,依现行之例,以知事为之。划一现设各县之名称如左:
一、现设有直辖地方之府及直隶厅、州地方,该府、该直隶厅州,名称均改为县。
二、现设厅、州地方,该厅、该州名称,均改为县。
第二条各县知事,依现行法规之例,各办理其行政事务及该省行政长官委任之事务。但各县地方彼此关系事件,应互为法律上之协助。其现设巡道各省分所属知事,除受监督于该省行政长官外,仍直接受该道长官之监督。
第三条除现设各县外,其由有直辖地方之府,或直隶厅州,或厅州,改称为县者,各以原管地方为其管辖区域。
第四条各县知事公署,依现行之例,得置佐治员。划一现行设官之名称如左:一、科长。
二、科员。
前项规定外,各县公署得参照现行官制之例,酌设技士,办理技术事务。
……
第七条各县知事,由该省行政长官呈由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荐请任命。科长、科员、技士,由该省行政长官委任之。
——北洋政府1913年1月《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
(1)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民国初期县级行政区划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民国初期县级行政区划改革。
材料一 政府主动提倡工商业以来,对民法和商法的需要就变得明显起来了;同时,中国人逐渐认识到不平等条约的种种不利,并希望取消治外法权。英、美、日也在它们1902和1903年签订条约时要求修改法律。为此,清政府设立了官署,由沈家本主管修律。在修律过程中,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法制传统”的方针,修订法律馆等机构组织翻译了几百种西方各国的法律文本和法律著作,陆续公布了《大清商律草案》《公司律》等数目众多的法律。初步建立起一套近代意义上的,与原有法律体系完全不同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
——摘编自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等
材料二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第二天,孙中山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国务员“辅助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临时约法是伟大的辛亥革命的产物,然而它却命途多舛,1914年被袁世凯废除,袁世凯死后,约法被恢复,但很快又被《中华民国宪法》取代,1925年,段祺瑞以“传统已坏
——据林炯如等《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1787年宪法规定,中央政府按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总统掌握行政和军事大权,对立法拥有否决权,最高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美国宪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为它确立起一系列全新的原则和机制。两百多年以来,美国的这部宪法历经风雨,先后颁布了27项修正案,至今仍在适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据杨薇《1787年美国宪法的形成及启示》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清末修订法律的背景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比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1787年宪法的异同点.